居者有其屋單位戶籍資料更新 / 業權轉讓

2010-10-15 4:52 am
我跟媽媽是居屋(10年前用公屋換, 現在已供完) 聯名業主, 因媽媽有心臟病, 怕如果有事, 物業處理上麻煩. 所以近日我便填上 [居屋/私人參建計劃單位戶籍資料更新] 表格 HD771c. 諗住除了我媽媽名...

誰不知今日拿去房屋署, 職員話唔係呢份. 佢要我填 [居屋/私人參建計劃單位業權轉讓] 表格 HD7. 手續費要HK$2,100. 除上述轉讓業權的手續費外,業主並須繳付一切有關轉讓業權的費用,例如房委會批契費、申請更改按揭貸款安排的手續費(如適用)、厘印費及簽契費等費用。


我問題係, 我真的要用 HD7 嗎 ? 如果要, 為何 HD771c 不適用 ?!
還有想問多一句, 除了名後, 我媽媽可以申請公屋嗎 ? 須要隅一段時間嗎 ?

謝謝各位.

回答 (2)

2010-10-16 12:12 am
✔ 最佳答案
HD771C 只係用來加減成員, 你呀媽係業主, 唔係成員, 所以不適用....

你呀媽不能再申請公屋....
一生人只可享有一次房屋福利...
他已享用過了....
2011-10-01 10:04 pm
請問, 最後房屋署批唔批啊?? 因為我的情況跟你一樣, 爸爸心臟病, 但未算很嚴重, 唔知房屋署批唔批, 好想知道有冇成功過案. 多謝.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34:3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014000051KK0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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