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被害人卻污告+指証我就是行竊的人(可是我真的不是..我不知道為什麼她一直認定是我)
而檢察官卻起訴我了,我也只能在法庭上否認我有犯案 (我也有指出犯案的人是男友的表姐,但是他卻不認罪,因為他在三月初就入監服刑了,他怕這樣要關很久,所以他否認)
但是檢察官最卻說我是在說謊 請法官從重量刑,怎麼辦,如果真的被判刑了,那我不就成了冤大頭了..如果真的判了我會被判很久嗎..(我沒有前科)
我一定要請律師嗎..?
在來是民事部份
對方要求我賠償20萬慰藉金(他實際上的損失只有一萬)這樣會成立嗎?
我真的沒有那個錢可以賠她 況且又不是我做的 我該怎麼辦???????
連機車他都假扣押了..
有裁定書說:債務人以一萬元為債權人供擔保後,得免為或撤銷前項假扣押
這意思是拿一萬元去把我的車拿回來嗎? 還是繳了一萬元之我的車還是拿不回來?
我上班就靠這台車了...
請各位幫幫我好嗎ˊˋ.. 我真的已經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現在只能先等判決..是這樣嗎....?
如果我被判有罪,是不是不能告她誣告了?
更新1:
相關證物只有監視器 + 老闆娘 並沒有指紋 那個老闆娘就死咬著我..... 因為監視器畫面犯案的人口鼻眼都遮住了 老闆娘卻說 他認聲音... 我真的好無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