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6月我去左佢鄉下辦申請手續,這幾個月我都十分驚同緊張』是否已為"丈夫"辦妥申請《前往港澳通行證》(俗稱單程證)手續?正在等候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發證階段的意思呢?如果是的話,我建議你還是疊埋心水等他赴港定居後才離婚會少很多麻煩!
1>>如果我照跟佢姊意思去辦,注卌處會對我進行問話嗎?(會地煎式嗎?)
答:6月已回國辦手續的話,再不會須要到那裡問話了,只是在接到通知出證時,你須要陪同丈夫一起去簽收證件而已。之後陪同丈夫過關回港,再去人民入境事務處灣仔或長沙灣的辦事處登記取香港身份證,過程上是不涉及進行問話的,進行問話應是辦理通行證時的事,你能為"丈夫"辦證後安全回港,最大風險的一刻已過去,辦證手續後到正式發通行證這條時間是調查、審核你們提供資料的時期,一般就是三個月至半年內會通知你們去簽收證件。
2..其實我打定書數了,請問我現在找律師辦單方離婚,可以嗎?(程序上應該.....}
答:在通行證將到手時你提出離婚,他不大可能願意的願意的。
申請離婚呈請人必須證明他 / 她有理由(或根據)認定婚姻已到終結,即法庭所指的「婚姻已破裂至無法挽救」。
法庭會接受下列其中一項或多項理由為證明: 配偶曾與人通姦,而呈請人認為無法忍受與他 / 她共同生活。 配偶的行為令人無法合理期望呈請人可與他 / 她共同生活。 在提出離婚呈請前,呈請人與配偶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1年,而其配偶也同意離婚。 在提出離婚呈請前,呈請人與配偶已分開居住最少連續2年。
(在這種情況下,無須配偶同意離婚。) 在提出離婚呈請前,呈請人已遭配偶離棄最少連續一年。
(用甚麼理由申請離婚較好,你可以和律師商量,但一定要考慮你丈夫多數會答辯。)
呈請人必需將所有文件有效地交到對方即答辯人 手上,這是必需的,因法庭不會在答辯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頒離婚令,除非該離婚呈請的理由為離棄。 (你不要考慮用被離棄作理由,要證明丈夫失蹤或拒絕見你有困難)
你"丈夫"在即將取得赴港定居通行證前甚至已被通知去領取通行證(你申請離婚都要一段時間,通行證大多數已批出)後才接獲你通知要離婚,他不大可能會放棄上庭(他有須要上香港法庭的證明,要申請雙程證赴港很容易)答辨的機會。你自己想象他上庭會說甚麼話反對你要求離婚好了(我估計他會說你取去他大量金錢才答應結婚,現刻單方面要求離婚和行騙沒分別,所以反對離婚)。
3>>請問是否再沒有餘地,大家覺得我應單方離婚或自首才好,(因我覺得硬申請的話等同自投羅網),如果自首的話,坐幾多個月?
答:自首的話,看你在香港還是中國結婚,如果是大陸結婚,就是蔑視國內婚姻法的罪名,在香港自首都有可能要押解返國內受審、服刑的,大約是判三年內的勞動教育吧。你那位"丈夫"人財兩失必定指控你騙了他的錢,這罪若都成立,就坐多五年都有可能,中國政府對香港人回國行騙國內公民的判刑回特別重!你丈夫但求減輕他自己的刑罰一定會說成他是受害者,是你以假結婚幫助他赴港作餌騙去他大筆金錢。
如果是香港登記結婚,你自首說是假結婚是要提供充份證明的,因為實在有不少人婚後生活不美滿,就去"自首假結婚"希望唔使做離婚手續都可以離婚。香港自首假結婚都一樣觸犯香港婚姻法,都有機會坐監。
『而家可以與假老公聯絡,如果我同佢攤牌話我搏唔到厘舖寧苑還番錢俾佢.』我相信你大概要賠返五倍以上的金錢對方才會考慮未能到港前和你協議離婚,他給你金錢,等待了五年得到獲準赴港定居的機會,到通行證即將到手的前夕,你才提出離婚(也就是拒絕不和他一起簽收赴港通行證),你認為他會輕易答應和你於這時候離婚嗎?
目前你可以怎麼做:
1.自首,準備到中國接受勞教3--8年。
2.立即申請離婚,準備和丈夫對簿公堂~~〉極大機會被發現兩人是假結婚,兩人一同被遞解回國再判刑。
3.補一個男方認為合理的金額,要他放棄來港定居,協議離婚。
4.玩失蹤,通知叫你回去簽收通行證時,就賴死唔去,佢會無你符,但你以後就不能再合法結婚。
5.協助他來港後才離婚。
我再想不出有其他方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