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被人追討賠償
幾個月前,本人駕車由小路出大路,不小心與一輛貨Van發生輕微碰撞,對方車後轆前後花咗及凹咗少少,對方報警備案,之後佢開價要求賠償3萬5千,但不是佢架車維修既價錢,而佢係計我保險墊底費,車主無晒啲NCB(我不是車主)及我可能要再考過車牌(因P牌)所作出來的,我當然唔睬佢,我亦問過車房佢架車整最多只要5千,佢於是去錄口供,上咗庭,我被判不小心駕駛,罰九百,我以為報咗俾保險公司,亦收到對方保險公司既信,雙方保險公司會攪掂(等俾錢),但點知近日收到小額錢債處既信,信中提及對方要求索償修理費$6934,公證報告費$800及查冊費$45,合共$7779,並要在25號上庭.
本人想問以下問題:
1. 點解對方會經小額錢債處向我追討,而唔係經雙方保險公司處理?(我已知會保險此事,待覆)
2.小額錢債處信中有封答辯書,我覺得要我俾埋公證報告費及查冊費係唔合理,如果唔係對方索價太高唔會攪到今時今日,我可否用答辯書來要求唔俾公證報告費及查冊費呢?
3.如果要上庭,是否車主都要出席呢?(因申索信告埋車主)
4.現在我應如何處理,除咗等保險公司回覆?
回答 (2)
✔ 最佳答案
如果由保險公司支付索償,你是要付支付墊底費,如果你支付他的索償,相信會有著數,因為墊底費加日後扣去ncb,相信會超過現時賠的數目,他自行在小額追討是不用支付公證行或律師費,你在庭上是可以講數的,如打折扣多少待官判,不是他申索多少就照單付款的,有權講數只是官接納多少而判,當然車主也要出庭,對方是三保的話,對方保險公司是不會代對方向被告方索償的,所以他要自己或由公證行、律師索償的,一般會告車主、司機及保險公司的,但他現時只告你及車主奇怪,保險公司就算回覆都是要你支付墊底費的,所以自己計算下自行解決是否有著數,如果不是的話就問保險公司如何處理,希望幫到你
1. 正因為賠償銀碼不高於保險賠償之墊底費(通常是$25000-$50000),所以對方才經小額錢債法庭索償,這是對你有好處。如果讓保險處理,你就要支付最少$25000之墊底費。
2. 可以,法例無容許對方索取公證報告費及查冊費。你可在小額錢債處之指引找到論點。
3. 是,因為這是法律程序,有關人士必須出席。
4. 等保險回覆,即你想交與保險公司處理?支付墊底費及沒了NCB折扣?咪傻啦。
你現在最應做是與對方討論賠償問題;當然,留待上庭時與對方討論亦可,但就車主與你都要一齊上庭。
收錄日期: 2021-04-20 1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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