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2:51-53所講的是當時的信徒,歸信基督教後所要付出的代價
反基成日一知半解,讀聖經從不看上文下理,也不理會文化背景。
在三世紀君士坦丁堡把基督教合法化前,人們歸信基督教是會受到重大逼害,隨時眾叛親離,被家人排斥、甚至告發的,這就是為何耶穌說:
「從今以後, 一家五個人將要分爭, 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 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 父親和兒子相爭, 兒子和父親相爭. 母親和女兒相爭, 女兒和母親相爭. 婆婆和媳婦相爭, 媳婦和婆婆相爭」
2010-10-13 01:08:01 補充:
路加福音12:51-53上文下理,都是耶穌講述未後的日子,信徒會怎樣因信仰受逼迫甚致殉道的情況,當時的人有心理準備,計算跟隨主的代會。
其中路加福音12:51-53所描述被親人排斥、甚至告發的情況,便是當時信跟隨主的代價之一。
2010-10-13 01:10:36 補充:
可參考路加福音12:51-53前後經文:
路加福音12:4-5
耶穌講述跟隨主的人會有殉道的可能:
「我的朋友,我對你們說,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做什麼的,不要怕他們。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裡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他。」
路加福音12:8-9:
耶穌講述跟隨主的人不可因逼迫而否認祂:
「我又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
2010-10-13 01:15:42 補充:
路加福音12:11
耶穌教導跟隨者,若因信仰而被審問,不用慮憂說什麼話:
「人帶你們到會堂,並官府和有權柄的人面前,不要思慮怎麼分訴,說什麼話」
2010-10-13 01:21:17 補充:
可參考馬太福音另一節類似經文,也是同樣講述信徒可能要為信仰而付上眾叛親離,被家人排斥、甚至告發的代價: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太10:21)」
2010-10-13 01:23:11 補充:
耶穌講述的這代價,在今天某些國家或地區,特別是回教國家仍時有發生:
如幾年前較為人知的一單新聞,阿富汗一名回教徒,因歸信基督教,而被親生父母告發,被送到法庭審問,在當地叛教罪乃為死刑,但他為基督緣故,即使面對死刑乃不願放棄基督教信仰,這就是耶穌在路加福音 12:51-53及太10:21所描述的情形了。
http://www.epochtimes.com/b5/6/3/26/n126688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