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其中一方未夠十六而抱抱的話,係唔係觸犯法例了?!?!

2010-10-05 4:02 am
情侶其中一方未夠十六而抱抱的話,係唔係觸犯法例了?!?!
例: 男子夠18而女子只得15, 他們是情侶,他們互相又抱又錫,
如果比警察見到,係唔係會拉番警察局?!?!
更新1:

唉,實不相瞞,個警察話可以告個男非禮,拉番警局,因為個女未夠16喎... 其實有無人可以肯定答到我,我而家連抱抱也有點怕呢

更新2:

如果係著校服呢??係唔係觸犯法例??!

回答 (4)

2010-10-05 7:03 am
✔ 最佳答案
未夠16歲嘅女仔, 掂吓都犯法! 因為法律訂明16歲以下嘅女仔並無足夠知識去分辦好壞, 所以佢哋唔可以作出 “同意”嘅決定. 因此你對個未夠歲以嘅女仔又抱又錫, 無論個女仔是否同意, 都係犯咗非禮.
猥褻侵犯法例對年齡寫得好清楚 -
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22(2)條 - 猥褻侵犯:
年齡在 16歲以下的人, 在法律上是不能給予同意, 使某項作為不構成本條所指的侵犯的.
著唔著校服並無分別.
"非禮" 定義並不是只限於接觸胸部或陰部或有性接觸. 你見大把案摸吓大脾都中非禮啦!

2010-10-04 23:14:14 補充:
對16歲以下嘅女仔又抱又錫, 就犯猥褻侵犯 [刑事罪行條例 - SECT 122] (非禮). 如果唔止抱抱錫錫, 而係摸到貼肉, 重可以告埋 "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 [刑事罪行條例 - SECT 146].
同16歲以下嘅女仔性交就犯 "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性交" [刑事罪行條例第124條]
(衰+一).
兩樣都犯法.
樓上 d 師兄請搞清楚啦.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10-10-05 4:53 am
當然是不會,因為香港法律規定,和16歲所以下少女發生性行為才會觸犯法例,至於你所說的又抱又錫是沒有問題的,在現今社會十分正常。是不會拉番警察局的

要有性接觸先會觸法~


如果係著校服呢??係唔係觸犯法例??!
唔係.但係會影響校譽
參考: me
2010-10-05 4:14 am
攬攬鍚鍚基本上系吾會
2010-10-05 4:07 am
攬攬鍚鍚基本上系吾會=_=

又吾系性接觸.
參考: myself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49:1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004000051KK01039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