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男朋友係外國人,應點樣安排在香港結婚?

2010-10-04 4:04 am
我男朋友的護照,只可以留在香港14日

我上網睇要登記結婚,要先遞交擬結婚通知書,15日內無人反對,先可以正式註冊。咁我男朋友點樣可以繼續留係香港等到咁耐? 可唔可以用呢個理由同入境處申請留係香港耐d時間? 定係我男朋友唔係香港我自己都可以安排到結婚申請呢 ?

回答 (2)

2010-10-04 10:17 pm
✔ 最佳答案
未必可以.
因為遞交 “擬結婚通知書”可以透過婚姻監禮人或由任何一方向婚姻登記官遞交. 15日後無人反對, 婚姻登記官就會發出 “婚姻登記官證明書”俾你哋, 你哋要喺通知書三個月有效期內舉行婚禮. 無論你選擇排期喺婚姻登記處簽紙定係揾婚姻監禮人做, 都係只需你一個人提出, 唔需要你男友留港. 所以未必可以用呢個理由同入境處申請留係香港耐d時間.但你可一試向入境處話需要男朋友佢同你一齊選擇婚姻監禮人、安排婚禮、酒席、服裝…等. 如果佢有足夠財產 / 工作証明, 有可能批佢留係香港耐d時間.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10-10-05 8:15 am
加油^___^

此意見,稍後自刪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46:1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003000051KK0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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