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有咩原因可以解僱印僱而不需賠錢?
(我之前試過, 菲僱自己係我wallet攞錢, 比我拍低左, 咩都唔洗比)
我個印僱黎左2個月到, 真係整到我一肚氣
1. 我請左佢, 我自己又要6點煮早餐, 佢就8點起身
2. 早餐唔arm佢胃口,又要我比錢佢落街買野食
3. 朝早9點幾到,佢就入去廁所,一入就1-2小時(唔係清潔,係煲粥), 叫佢出黎又唔肯
4. 叫佢平時做下清潔(抹下廚房,又唔做)
5. 唔做野, 每日又去訓2個鍾午睡
6. 平時放假時, 我叫佢6點幾到番黎煮飯(我有補錢比佢). 就今日10月1日, 佢話自己肚痛入左醫院>>>最後9點幾先番, 又攞唔出任何醫生紙/入院證明
7. 佢攞錢買送, 開頭都有比單我. 但跟住冇, 佢用$311---買小量豬肉,何蘭豆,仲有D野(我唔記得, 但總數唔會多過$100)
PS: 之前佢手腳唔乾淨, 佢順手攞左我D錢 (我冇證據證明)
我同個agent 講, 佢叫我 教下個印僱, 但點教牙?
佢之前個record都唔係幾好, 佢做左3次, 第1次做左3個月, 第2次做左半年, 第3次唔知我仲要忍佢幾耐
如果佢咁做, 我解僱佢要做咩手續? 洗唔洗通知金, 補一個月糧, 機票? 如果要賠,大約總數要幾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