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舊年入呢間公司做,簽合約話會有8日休息日,宜家老闆要我簽過新合約轉做6日休息日,人工不變. 請問佢有無犯法呀?同埋我唔想可唔可以唔接受但繼續做呀
回答這個問題, 可以分為兩部份。第一, 如果在舊合約完結後, 新合約出現新的條款, 這新勞工合約條款, 又沒有與政府勞工法例相抵, 便不犯法。法規上, 休息日是連續性合約員工, 每周不少於一天的休息日; 因此, 無論是8日休息日, 或轉做6日休息日, 法理上, 並無不妥。第二, 如果在舊合約未完結, 單方面撕毀有關承諾, 並重訂新合約和條款; 那麼, 除非得到雙方的確認, 否則, 新的不成立, 舊的合約依法存在。 舊合約有約滿酬金,宜家未做滿一年,佢又無講清楚約滿酬金按比例計定係由頭計過。請問佢有無犯法呀?同埋我唔想可唔可以唔接受但繼續做呀 如果確實簽訂新的勞工合約, 版大可以將有問題的條款, 逐一與資方磋商, 將心中的疑點, 進一步清晰。另外, 當然需要繼續做, 到舊合約告終為止。若有疑惑, 可與勞工署的勞資關係科聯絡。有關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如下: 東港島區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34字樓 西港島區 香港薄扶林道2號A西區裁判署3樓 東九龍區 九龍新蒲崗太子道東698號寶光商業中心12樓1206室 西九龍區 九龍深水埗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0樓1009室 南九龍區 九龍旺角聯運街30號旺角政府合署2樓 觀塘區 九龍觀塘鯉魚門道12號東九龍政府合署6樓 荃灣區 新界荃灣西樓角道38號荃灣政府合署5樓 葵涌區 新界葵涌興芳路166至174號葵興政府合署6樓 屯門區 新界屯門屯喜路2號屯門栢麗廣場27樓2720室 沙田及大埔區 新界沙田上禾輋路1號沙田政府合署3樓304-313室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至六時十五分)
參考: 小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