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我準備要離婚,無收入,無工作,但因為之前老公比過一筆錢我,所以離婚後是否可再索取贍養費??
答:在正常情況下是可以索取贍養費的!但亦要視乎該筆款項的數目和目的!
假設對方明言是給你以後作生活費的,那在辦理離婚時家事法庭的法官會衡量雙方的財產分配後,再作出決定!
即假設這筆款項跟你應得的權益相若,法庭便會算作是「一次過的付款命令」,那這筆款項便算是你應得的贍養費了,分別祇是一次過收取還是按月收取!
再假設這筆款項不足夠,那你理應可以繼續按月收取贍養費!相反這筆款項的總額遠超你應得的,那你亦無需退回差額,祇是亦不會獲法庭頒下收取贍養費的命令!
總之一切都要視乎法官如何理解你們的資料,如財產、工作能力、子女問題等各方面才有定論!
因為有d複雜,所以想問律師大概關於贍養費的問題,質詢的話需要收費嗎?幾多呢?邊間好? 收費方面,是否段鐘計?
答:香港律師的收費出名是昂貴的了!徵求律師的意見當然是按時計資!而不同的律師收費都不盡相同!
但其實可以先向一些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作出查詢,待對心中問題有進一步認識後,當認為有需要時再花費找律師協助也不遲!
請參考下列節錄自 家事法庭 網頁的資料!
在尋求法律意見時,可考慮利用法律援助署提供的法律援助計劃(查詢電話:2537 7677),亦可自行延聘律師。有關詳情請參閱「怎樣申請民事訴訟的法律援助」單張。該單張可在各法院大樓、法律援助署辦事處及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索取。香港律師會每年都會出版一本「香港律師行指南」,當中載有處理婚姻訴訟案件的律師行名單。如欲參考該指南,可到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公共圖書館及香港律師會辦事處查閱。進行離婚訴訟人士請注意,雖然家事法庭登記處的職員會盡可能在離婚程序上予以協助,不過他們並非律師,不能提供法律意見。 當值律師服務的免費法律咨詢計劃會在民政事務處為市民提供初步的法律意見,包括婚姻法例。
http://www.judiciary.gov.hk/tc/crt_services/pphlt/html/divorce.htm
尚有其他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
大律師公會法律義助服務計劃(由香港大律師公會提供)
「大律師公會法律義助服務計劃」旨在為有需要的市民於訴訟中提供免費法律意見,或代表申請人出庭應訊。一般來說,申請人必須 (1) 未能取得法律援助; (2) 沒有經濟能力聘請私人律師;以及 (3) 有充分理據進行訴訟或抗辯。 該計劃由一組私人執業大律師義務為符合申請資格的市民提供免費法律意見或免費代表出庭應訊。該組大律師各有不同資歷和訴訟專長,並會為計劃提供每年三天或二十小時的免費服務。義務大律師或會 (1) 就申請人的法律問題提供書面或口頭意見;或 (2) 代表申請人於法院或審裁處出庭應訊。有關計劃並無政府資助。由於資源有限,有關計劃不能長時間為申請人持續提供大律師的意見;也不能於冗長的聆訊中,為申請人提供大律師出庭應訊。在有限資源下,該計劃亦未必能為訴訟再聘用外來援手(如專家證人)。大律師的專長在於在法庭或審裁處的聆訊中,代表其當事人出庭發言,以及提供專門法律意見。一般來說,大律師不會為當事人搜集証據,或處理書信來往或其他一般法庭程序。如有需要取得事務律師的協助,該計劃會嘗試為申請人尋找願意提供免費服務的事務律師協助處理案件。
如欲查詢「大律師公會法律義助服務計劃」詳情,可瀏覽香港大律師公會之網頁:
http://www.hkba.org/the-bar/cfreelegal.html 或致電2869 0210。
免費法律諮詢計劃(由當值律師服務提供)
「免費法律諮詢計劃」為實際面對法律問題的市民提供免費的初步法律意見。但是,該項計劃不會為當事人提供代表律師進行訴訟。是項服務費用全免,而當事人毋須接受入息審查。所有參與「免費法律諮詢計劃」義務為市民提供法律意見的律師,均為合資格的律師或大律師。一般來說,當值的義務律師會為當事人提供一次過的口頭法律意見,以便當事人了解問題所在、有關的法律權利和責任以及其他可以解決問題的途徑。會面時間通常約二十至三十分鐘。有關法律意見只屬初步參考性質,義務律師不會就任何複雜案件詳盡分析其是非曲直,也不會為當事人提供深入的法律意見。
欲知「免費法律諮詢計劃」的更多資料,請瀏覽當值律師服務的網址:
http://www.dutylawyer.org.hk/ch/free/free.asp 或致電2526 5969。cecimak 的個人意見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