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市民在律師事務所跟銀行經驗提供你些建議吧(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15日電)由於代辦公司無法可管,國民黨籍立委徐中雄等人已提案修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限制卡債族代理人只能由律師、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血親
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非營利機構等擔任,防止不肖業者以代辦更生及清
算案件名義,收取不當費用。黃偉哲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必須修法規範代辦公司,他會支持
債清條例修法。~~~~~~~~~~~~~~~~~~~~~~~~~~~~~~~~~~~~~~~~~~~~~~~~~~
不要再用非凡電視台的報導來誤導你們具有正當性
那只是新聞報導而已
並不是肯定你們的立場或專業申辦信用貸款切勿輕信代辦 以免受騙多花冤枉錢 金管會並重申,該會政策一向籲請民眾應親洽金融機構申辦貸款事宜,並已數次函請金融機構不要受理代辦貸款業者轉來之貸款案件,且禁止職員私下受理。銀行貸款、債務協商勿假手代辦 近期金管會仍接獲有民眾委由代辦公司代為向銀行申請貸款、債務協商,事後欲取消委任,仍被要求支付顧問費及違約金,或欲取消委任遭拒,被代辦公司恐嚇等陳情案例;另亦有民眾表示接獲代辦公司來電聲稱可代為向銀行協商獲得更優惠之還款條件,只須負擔手續費等疑慮。金管會提醒民眾,銀行提供貸款或處理借款人債務協商,均係以客戶信用之評估為基礎,並不因其是否有中間介紹人而有差別,實無須透過代辦業者仲介,負擔額外費用而加重經濟負擔。 金管會籲請民眾找代辦不如自己辦,妥當又能明白自身權益,勿輕信代辦公司所謂的「專業」、誇大的廣告及網路上不實的訊息,以免多花冤枉錢。金管會再次呼籲民眾,可上銀行公會所建置「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查詢專區」網站(
https://www.twidrp.org.tw/index.jsp)或撥洽詢電話02-85961629查詢相關資訊。 補充 回答者: 代辦吐草專家 ( 實習生 1 級 ) 擅長領域: 貸款 | 信用卡 知識家上的代辦常說協商會談跟不會談差很多,那怎樣算是「會談」?要嗎就說「銀行不會理你,必須有內部配合管道…」「自己不會辦所以要找代辦」要嗎就說「自己跟銀行談會越談越糟糕」要嗎就說「跟協商比起來,銀行比較喜歡扣薪」要嗎就說「在良京內部有認識的可以談…」要嗎就是「曾經問過債務協商的問題,如今搖身變成金融法務專家」要嗎就是「自稱正規代辦,但營登項目沒有代辦債務協商或貸款的項目」要嗎就是「利用知識團灌票拉高知識家等級誤導無知者:等級高=專業強」要嗎就是「一再表達關心讓無知者感到被關懷而委託」要嗎就是「不充實自己的專業,被指正就覺得受辱」知識家上的代辦一天到晚鬼扯虎爛,無知的債務人就像砧板標榜新聞或媒體專訪的代辦>>>我從去拜訪過台中市的營業所~跟裡面的經理跟法務談過~談過後實在察覺不出他們的專業在哪裡?~尤其是在法律領域裡~是否夠專業~可由康誠網路這幾個回答者看出~請看倌自己作決定吧~只要發問者沒有選他作最佳解答~就給於負面評價~何必呢~因為大家都睜大眼睛在看你們的言行~經過查證,才知道是受訪者透過認識的人「請」電視台來採訪,根本不是電視台主動邀訪。「要」來的專訪,還好意思往自己臉上貼金。無知者因看到該專訪上門詢問,再被她用似是而非的專業唬住而掏錢。專訪內容也沒說到有什麼專業,還一天到晚拿來說嘴 =.=!!! 看到代辦在回答問題
感覺真的是害人不淺(作不專業的回答)
即便在銀行工作
也請不要以自己的決作回答(要真的懂法律)
我在此不便作太詳盡的回答
以免知識加成為代辦壓榨或欺騙(昧於實情)
或成為他們取經的聖地
以塑造專業形象方便取的客戶的信任
但法律的東西絕非單一的法條可以作解釋
必須要引述各種相關的法條
如果沒有法學素養跟經驗
就容易誤導民眾
債務人如又付費了
那更形成了雪上加霜這位版大所謂委外 只是委外催收而已債權還在銀行端只要是金融機構的債權當然是可以參加前置協商的<小型金融業>說<<一定能辦得過>>?>>>>>這不就是代辦嗎?這是甚麼意思呢去協商會有以下結果:一 銀行所開出條件 你無法或不想接受二 銀行認為你有道德風險或是你有能力繼續還錢而不跟妳協商三 銀行所開條件免強可以接受所以代辦所謂的一定能過?是想要取的客戶的信任才能由其中牟利嗎?沒有所謂的正規代辦代辦就是代辦代辦沒有適當性因為他的送件窗口都無法接收他的存在價值譬如銀行是三令五申業務或行員不得跟代辦有往來關係至於要聲請更生清算的法院更是無法接受代辦在此情況下代辦你如果還要為自己作辯護只是自取其辱代辦只是比債務人有更多時間以及更懂得利用網路搜尋到相關的訊息請注意是搜尋 至於是不是因此就可以自稱為專業或是專家或達人就請大家去評斷了如果還有不懂地方可以寫信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