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民主政治的中國人,人權比畜牲還差,這就是富強之後,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
更新1:
法律當然是人定的。 但是,絕不能由有錢人來定法律給窮人去守法! 也不能由「有政治特權者」,來定法律給「沒有政治權力的人民」去守法! 定立法律必需要有全體人民的代表參與,否則,法律只是統治者用來操縱人民的工具!
更新2:
中國人到了這個年代,還要「上京告狀」,真是悽慘! 但是還有地方惡霸、貪官.. 敢派人到北京追殺被害人,這就是「新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