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內地前妻已離婚,但她不肯取消單程證申請....

2010-09-28 9:30 am
我和內地的前妻在香港已離婚,但她不肯回去取消她探親及單程證申請, 令到我現在內地的妻子申請不獲批,如何辦?

我的前妻是廣東省陽春市人,當地公安局說一定要她本人取消,別人不可辦她取消. 請問我該怎麼辦?

回答 (1)

2010-09-29 2:10 am
✔ 最佳答案
哈, 你好彩!! 我啱啱做咗一單差不多嘅 case (不過係單假結婚, 對方咬住唔放)我搞咗好耐先揾到解決辦法.
每個單程証在大陸審批後, 都會交俾香港入境處查証. 你可去信香港入境處, 申明你己同佢離婚, 而你亦不再願意sponsor佢個單程証申請. 入境處就會聯絡番廣東省公安廳取消佢個單程証申請. 需時大約2-3個月. 之後你現任妻子就可以申請單程証.
再有問題 (eg. 入境處聯絡人, 信件內容 etc.)請email我.
P.S. 但如果佢巳揸住單程証落咗嚟香港就無計啦.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37:0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928000051KK0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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