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楊修之死的問題

2010-09-26 7:36 pm
《楊修之死》

操屯兵日久,欲要進兵,又被馬超拒守;欲收兵回,又恐被蜀兵恥笑,心中猶豫不決。適庖官進雞湯,操見碗中有雞肋,因而有感於懷。正沈吟間,夏侯惇入帳,?請夜間口號,操隨口曰:「雞肋,雞肋。」惇傳令眾官,都稱「雞肋」。

行軍主簿楊修見傳「雞肋」二字,便教隨行軍士,各收拾行裝,準備歸程。有人報知夏侯惇,惇大驚,遂請楊修至帳中,問曰:「公何收拾行裝?」修曰:「以今夜號令,便知魏王不日將退兵歸也。雞肋者,食之無肉,棄之有味。今進不能勝,退恐人笑,在此無益,不如早歸。來日,魏王必班師矣,故先收拾行裝,免得臨時慌亂。」夏侯惇曰︰「公真知魏王肺腑也。」遂亦收拾行裝,於是寨中諸將,無不准備歸計。

當夜曹操心亂,不能隱睡,遂手提鋼斧,遶寨私行。只見夏侯惇寨內軍士,各準備行裝。操大驚,急回帳召惇問其故。惇曰:「主簿楊德祖,先知大王欲歸之意。」操喚楊修問之,修以雞肋之意。操大怒曰:「汝怎敢造言亂我軍心!」喝刀斧手推出斬之,將首級號令於轅門外。

 原來楊修之為人,恃才放曠,數犯曹操之忌。操嘗造花園一所,造成,操往觀之,不置褒貶,只取筆於門上書一「活」字而去,人皆不曉其意。修曰:「門內添『活』字,乃『闊』字也,丞相嫌園門闊耳。」於是再築牆圍,改造停當,又請操觀之。操大喜,問曰:「誰知吾意?」左右曰:「楊修也。」操雖稱美,心甚忌之。

  又一日,塞北送酥一盒至,操自寫「一合酥」二字於盒上,置之案頭。修入見之,竟取匙與眾分食訖。操問其故,修答曰:「盒上明書『一人一口酥』,豈敢違丞相之命乎?」操雖喜而笑,心惡之。

  操恐人暗中謀害己身,常吩咐左右:「吾夢中好殺人,凡吾睡著,汝等切勿近前。」一日,晝寢帳中,落被於地,一近侍慌取覆蓋,操躍起拔劍斬之,復上床睡,半晌而起,佯驚問:「何人殺吾近侍?」眾以實對。操痛哭,命厚葬之。人皆以為操果夢中殺人,惟修知其意,臨葬時指而歎曰:「丞相非在夢中,君乃在夢中耳。」操聞而愈惡之。

操第三子曹植,受修之才,常邀修談論,終夜不息。操與眾商議,欲立植為世子。曹丕知之,密請朝歌長吳質入內府商議。因恐有人知覺,乃用大簏藏吳質於中,只說是絹疋在內,載入府中。修知其事,逕來告操,操令人於丕府門伺察之。丕慌告吳質,質曰:「無憂也,明日用大簏裝絹,再入以惑之。」丕如其言,以大簏載絹入,使者搜看簏中,果絹也,回報曹操。操因疑修譖害曹丕,愈惡之。

  操欲試曹丕、曹植之才幹,一日令各出鄴城門,卻密使人吩咐門吏,令勿放出。曹丕先至,門吏阻之,丕只得退回。植聞之,問計於修,修曰:「君奉王命而出,如有阻當者,竟斬之可也。」植然其言。及至門,門吏阻住。植叱曰:「吾奉王命,誰敢阻!」於是曹操以植為能。後有人告操曰:「此乃楊修之所教也。」操大怒,因此亦不喜植。

  修又嘗為曹植作「答教」十餘條,但操有問,植即依條答之。操每以軍國之事問植,植對答如流,操心中甚疑。後曹丕暗買植左右,偷「答教」來告操。操見了,大怒曰:「匹夫安敢欺我耶!」此時已有殺修之心,今乃借惑亂軍心之罪殺之。
雞肋事件:地點 是邊到 人物有誰 事件的起因、經過和結果
課文記敘這些七事件的次序,與事件發生的先後次序有什么分別?
更新1:

雞肋事件:地點 是邊到 人物有誰 事件的起因、經過和結果 課文記敘這些七事件的次序,與事件發生的先後次序有什么分別?

回答 (4)

2010-09-27 1:44 am
✔ 最佳答案
地點:曹軍軍營

人物:楊修、曹操、夏侯惇

事件起因:夏侯惇稟請夜間暗號時,操說出雞肋

經過:楊修聽到暗號時,便明白操的意思,命士兵收拾行裝。

結果:操知道後大怒,以惑亂軍心之罪把修殺了。



分別:用倒敘,有追看性

2010-09-26 17:45:18 補充:
choose me!最佳解答
參考: 自己(部份抄書ans)
2010-09-27 7:56 pm
地點:曹軍軍營(當時曹軍正攻打劉備的領地漢中)

人物:曹操(魏王)、楊修(主簿)、夏侯惇(大將軍)

起因:
楊修之才早已為曹操所忌,埋下禍根。

經過:
夏侯惇稟請夜間暗號時,曹操隨口說出雞肋,楊修聽到暗號便明白操的意思,開始收拾行裝,夏侯惇得知原委後亦命士兵收拾行裝。

結果:
曹操知道後大怒,以惑亂軍心之罪把修殺了。


課文記敘這七件事用了倒敘法,以楊修之死引起讀者興趣。
參考: <<三國志>>、<<三國演義>>
2010-09-26 8:20 pm
可吾可以詳細D?????
2010-09-26 8:07 pm
分別在於文中先直接寫導致楊修死亡的雞肋事件,由此可見作者在文中用了倒敍手法。
參考: 中文書本Ans...


收錄日期: 2021-04-26 12:00:4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926000051KK0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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