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結婚後想離婚,但唔知點做,好驚,請幫幫我呀

2010-09-26 7:56 am
小妹因為屋企有事....所以迫於無奈做左一個好後悔既事....我今年5月同左一個福建既男仔結婚.....事成後...我現在好後悔.....好擔心有事.....但又唔知可以做d咩....我聽d朋友講.....要搞好耐先可以離到婚.....但我現在先結得幾個月.....要搞離婚難唔難....仲有男方屋企人已經知道曬我屋企地址同...屋企電話....一搞到上門一定有排煩....我好想知.....

1) 係唔係一定要返大陸搞離婚手續....要搞幾耐同幾多錢??

2) 等佢落左黎香港搞離婚還是現在搞好....小妹今年25啦....想28-29前同男朋友結婚....

3) 如果我真係離左婚....香港婚姻註冊處係唔係有我離婚既記錄.....咁咪唔可以係雙方家長面前簽結婚証書.....係唔係會係上面寫明我離婚.....觀禮睇個d註冊.....


我真係好擔心同後悔.....可否幫下我嗎.....真係唔知點做好......

回答 (1)

✔ 最佳答案
Ling Ling 網友你好!對於 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首先 Ling Ling 你就真是犯了一件大錯了!

要知假結婚屬刑事罪行,根據香港法例,涉及假結婚人士會干犯串謀欺騙和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罪行!串謀欺騙罪行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亦屬違法行為,最高罰款為港幣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涉及假結婚的內地及外國人士亦會依法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及被遣返原居地!

故你今次實自陷法網,暫時無法跟愛人結婚事小,被刑事檢控事大啊!

你也明言這是假結婚,那即是你曾收取對方報酬,承諾協助他憑藉跟你結婚這個假身份,去申請來港之實吧!那麼如今他並未如願取得本港居留權,又豈會輕易跟你離婚去中斷這個計劃呢? 假如你一意孤行強行在港單方面申請離婚,讓他難以繼續申請居港的事!那難保對方見移居香港的希望破滅並惱羞成怒!轉而向警方舉報你跟他這假結婚一事,以一拍兩散!當然真要道破這事雙方同樣負上刑事責任,但他身在內地,以後也未知有來港機會否?而你卻在港獨自承受這違法之舉!至於你其他的問題,有意見如下!1) 係唔係一定要返大陸搞離婚手續....要搞幾耐同幾多錢?? 答:不是!祇要對方不反對,可以在香港辦理離婚的手續,如雙方同意加上無財產和子女的爭議,可以在幾個月內取得離婚判令!

但如上所言這是明買明賣的協議,對方豈會在居港目的未達前輕易應允跟你離婚呢? 2) 等佢落左黎香港搞離婚還是現在搞好....小妹今年25啦....想28-29前同男朋友結婚.... 答:正常情況下當然是待他取得居港權後才離婚,否則對方怎會合作!你祇好祈望對方居港的申請早日獲得審批,那你才能儘快回復自由身去結婚!

還有一個嚴重問題就是曾有案例,當那假結婚的男子目標達到,即取得香港居留權後!由於看準女方急於離婚,便要脅女方要退還當日收取的假結婚報酬甚至更多!由於女方自知犯法無法報警,又急於擺脫對方祇好退錢了事!結果是一分錢無收過幫對方移居香港,還要擔驚受怕幾年!

另有案例是這名「丈夫」在辦理離婚時要求分身家!雖然辦理假結婚時按理女方經濟不會理想,但幾年後的事又有誰知呢?

故在下開宗明義說 Ling Ling 網友你犯了大錯就是這個意思! 3) 如果我真係離左婚....香港婚姻註冊處係唔係有我離婚既記錄.....咁咪唔可以係雙方家長面前簽結婚証書.....係唔係會係上面寫明我離婚.....觀禮睇個d註冊..... 答:撇開離婚成功否不說!單是再婚時的這個問題就可以放心!因為你簽署的結婚證書上不會有過往的結婚和離婚紀錄!

每個人所有的婚姻狀況,如曾結婚、離婚、和現在的婚姻狀況,署方當然有紀錄,但不會在每一次的結婚證書上列明!不少人離離合合多次,要一一列明還恐怕不是易事呢?
參考: cecimak 的個人意見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32:1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925000051KK0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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