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一直準時交房租!
但一個月前,房主因爲我交房租後沒有打電話告知他而收樓!
大家一定要記住業主叫蘇子堅 住沙田 博什麽 博智樓 2806
我租的是屯門紅橋的房子
小心!!!!!!!!!!!!!!!!!!!!!!!!!!
我的租約是2009-2-23至2011-2-23
今天我回家居然看見門上被貼了土地審查處的收樓信!而且還是24日今天的....
信上寫: 1年生約一年死約,申請收回房子,因爲我沒有交2010-9-23起的租金
其他原因:通知期滿,申請收樓,電話不能聯係上。
房子是我媽租的,但她有抑鬱。我不想告訴她....怕她受刺激。
我想請問個位高手
1. 租約上有寫一年生約一年死約,但死約後,我可以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不租。沒有寫業主可以!那業主可以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不租嗎?
2.才過一天就可以申請收樓嗎?我每個月1號交房租的!
3.我可以拿醫生證明去土地審查處幫我媽答辯嗎?我媽不在香港
4.如果我現在以書面通知不租,是不是可以下個月才搬?因爲我可以有時閒找房子
5.他有打電話,但全部是沒有顯示,所以沒有聼,我可以說我沒有收到他的電話聯係嗎?
6.如果我反對他的收樓申請,繼續交租金,我可以繼續住到生約完嗎?
7.最快他可以多久收到樓?p.s.24日已經貼了第一張
8.我馬上就分公屋呢,我有沒有什麽方法可以拖2個月?
9.我可以怎麽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