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爭管養權的成功率

2010-09-25 12:28 am
請幫助
我未和前夫正式離婚,女兒2歲大,女兒也是和前夫一起居住,現在我申請法援中.
1:想請問我申請離婚期間,女兒是嫲嫲照顧的,會不會有影響呢?
2:現在我有工作,我有債在身,是跟我前夫一起時借下,但是只有我一人還款,法官會不會因我有債在身,影響管養權?
3:如果我照顧女兒不能工作,申請綜援,會不會有影響管養權呢?
4:女兒出生到一歲半也是我照顧的,會不會有幫助呢?

謝謝幫忙

回答 (1)

2010-09-28 3:18 am
✔ 最佳答案
FramcoLeung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我未和前夫正式離婚,女兒2歲大,女兒也是和前夫一起居住,現在我申請法援中.
1:想請問我申請離婚期間,女兒是嫲嫲照顧的,會不會有影響呢?

答:或會有對你不利的影響!如女兒已習慣由祖母照顧,法官或會讓她繼續一貫的生活而不會強行改變!

2:現在我有工作,我有債在身,是跟我前夫一起時借下,但是只有我一人還款,法官會不會因我有債在身,影響管養權?

答:會有機會!但其實法官判斷撫養權誰屬,要視乎雙親各方的健康、謀生能力及財務資源是否可以配合個別子女的需要!總之簡單地說就是以孩子的利益作為考慮的大前提!

如前夫跟你同樣有經濟問題,那大家的條件祇是相若並無優勢可言!

3:如果我照顧女兒不能工作,申請綜援,會不會有影響管養權呢?

答:要視乎另一方的條件,如上所言假設男方亦無工作要申請綜援,那又有何區別呢?相反對方有工作收入而且家裡有人可以代為照顧(祖母),那將會較單身無親人的有利!

4:女兒出生到一歲半也是我照顧的,會不會有幫助呢?

答:其實要判斷誰擁有最終的撫養權,法庭要考慮的地方非常多!實難以簡單地作出評述!

但一般都不離下列資料,或許 FramcoLeung 網友你可以參考一下!

1. 法庭會考慮甚麼因素,才會將子女撫養權判給其中一方或雙方?法庭在處理家事訴訟中有關子女的一切事項並作出判決前,其首要考慮是子女本身的利益。每一個案將視乎本身的情況與事實而定,但當處理子女安排的紛爭時,法庭必須考慮全部有關係的因素,而這些因素包括: ■盡量保持現狀;
■雙親和子女的年齡;
■雙親的品格、能力和個性;
■雙親的財務資源;
■雙親和子女的身體和精神健康;
■可提供予子女的住所;
■子女本身的意願;
■讓所有兄弟姊妹與雙親其中一方同住的好處;
■家庭的宗教和文化;
■任何專業報告,例如醫療、學校或法庭福利官的報告,而有關報告可涉及子女與家人的關係、居住條件、精神或健康元素等。
上述列表只包含一般會被法庭考慮的部分因素,而並非包攬所有項目。 法官在聽取所有相關證據後,必須衡量各因素所佔比重,然而法官將會緊記首要因素是子女本身的利益。若干重要因素的進一步闡釋如下: 保持現狀為子女本身的利益着想,應盡量避免擾亂他們現時的家庭生活。如子女與雙親其中一方相處愉快,並已習慣和喜歡現時的環境和生活形式,除非有其他迫切性原因,否則法庭不會下令將子女與現時一起生活的父親或母親分開。 主要照料者一般情況下,子女通常會十分依賴他們的主要照料者或監護人,若突然被分開,將會引起情緒問題或其他困難,有關傷害亦不能被低估。因此,最好讓子女繼續與一向照料他們的父親或母親一起生活,從而保持現狀。 子女的意願儘管子女的意願是重要因素之一,卻並非凌駕一切。法庭將會考慮子女的意願是否符合本身的最佳利益。子女意願之重要性要視乎子女本身的年紀及對有關問題的理解能力。法庭通常都會聽取和考慮子女的意見,在考慮將撫養權授予那一方時,較為年長之子女的意願將會更被重視。 在尋求及確認子女意見的過程中必須小心謹慎,通常會經由合適的法庭福利官去處理。過程中亦要避免讓子女覺得需要在母親和父親之間作出選擇,這將會對子女構成重大的精神負擔。 任何一方試圖左右子女的決定亦都是不正確的做法,因此較合適之途徑是經由法庭福利官去獲取子女的意願。 讓兄弟姊姊一起生活為了避免精神創傷,一般都認同兄弟姊妹 (尤其是年紀相近的)應一起生活,而不是分別判給雙親每一方。然而經衡量後,如認為這是最佳的處理方式,法庭便會將兄弟姊妹分別判給雙親每一方。但在這種情況下,應盡可能安排兄弟姊妹定期相見。雙親和子女的年紀雙親和子女的年紀亦是重要的考慮因素之一。法庭較可能將嬰孩和年幼子女判歸母親管養。如雙親其中一方的年紀特別大,法庭亦可能認為這因素將會減低他 / 她照顧子女的能力。子女的性別這未必是一個舉足輕重的因素,但如所有其他因素均等,這項因素亦會影響法庭之決定,例如快將進入青春期的女兒可能與母親一起生活較為合適,而相同年紀的兒子可能較適合與父親一起生活。雙親滿足子女需要的能力
如前文所述,每一個案將視乎本身的情況與事實而定,而不同的子女亦會有不同需要。需要考慮的事項,是雙親各方的健康、謀生能力及財務資源是否可以配合個別子女的需要。雙親任何一方的不當行為(例如通姦)未必會影響或減低他 / 她作為父 / 母親的能力。法庭最終要考慮之首要因素是子女本身的利益。

http://www.hkclic.org/ch/topics/matrimonialMatters/divorce/childrenMatters/q1.shtml
參考: cecimak 的個人意見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11:2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924000051KK02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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