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子女分配問題

2010-09-23 10:16 am
若父母離婚,子女是否要到18歲先可以自己選擇跟邊個?
更新1:

如果最後被判要跟父親/母親,甘到18歲可吾可以自己再選擇跟邊個?

回答 (1)

2010-09-23 4:42 pm
✔ 最佳答案
離婚是夫妻間的事,但對未滿18 歲的子女必須作出妥當安排,例如子女由誰照顧、住在那裏、教育如何安排、生活費由誰負擔等。法院要決定子女的監護權,由呈請人或答辯人擁有。監護權的意思是在子女未滿18歲時,由有監護權的父或母,代替子女作出重大的決定,例如安排學校、宗教、醫療等。擁有子女監護權的一方,通常亦負責照顧子女的日常生活。沒有監護權的一方,通常會有合理探視權,即雙方可自行安排與子女見面的時間,保持親子的關係。 如呈請人和答辯人均爭取子女的監護權,法院通常會先頒布暫時的監管令給其中一方,並請社會福利署的社工進行家訪,提出子女安排的調查報告,供法院參考,以便作出最後監護權的決定。法院會從子女的角度考慮,如何安排可使該子女獲得最大的利益。一方在經濟上佔優,可提供子女較佳的物質生活,並非決定的因素。

在 離 婚 後 , 雙 方 要 面 對 以 下 幾 項 問 題 : -
( 一 ) 子 女 的 撫 養 權 ;
( 二 ) 對 方 的 生 活 費 用 ;
( 三 ) 子 女 的 生 活 費 用 ;
( 四 ) 雙 方 之 間 錢 財 如 物 業 的 分 配 。假 如 雙 方 對 以 上 各 項 不 能 達 成 協 議 , 就 要 交 由 法 庭 處 理 。

***未滿18 歲, 但可雙方和子女自已安排(達成協議):
如果雙方已就管養、探視及其他事宜達成協議,法官可批准有關協議,並作出最後命令。


參考: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離婚法律

收錄日期: 2021-04-19 23:18:4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923000051KK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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