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男人於本人餐廳門口"外"跌親,我雖要賠償嗎 ?

2010-09-23 4:50 am
急,法律問題 請大家幚幚手解答

上月前有一男人於本人餐廳門口"外"跌親 , 當時那男人有 call白車.
今日收到律師信要求索償 .
問題 : 那男人於餐廳門"外"跌親 , 屬於餐廳位範內嗎 ? (P.S. 餐廳外有一張枱做生意的, 比吸煙人仕座)

那我雖要賠償嗎 ?
更新1:

1 是, 不過係餐廳內用膳 2 否 3 否 4 否 5 唔清楚 6 清醒(初時以為好少事,比0左塊膠布佢) 7 唔清楚 8 No 9 當日人流唔多 10 第一次有人仆親 未曾發生過這樣的事情,所以我真係好擔心要上庭. 有一朋友 , 問我: 假如有客人係餐廳外張枱用膳途中整親, 咁是否我責任呢? (假設要上庭,對方律師咁問我, 我都唔識點答)

回答 (3)

2010-09-23 8:49 am
✔ 最佳答案
首先,這個是民事索償的案件,關於"責任疏忽"的問題

"責任疏忽"指被告人與當時人有一定"責任關係",而這個關係是"合理"並"可預見的"
例子:駕車人士有責任安全駕駛,所以如果途人因A先生危險駕駛而受傷,即使他們之間的"關係"並不密切,但這是合理預期駕駛者會安全駕駛,而A先生沒有實踐他應有的責任,並且證明A先生的疏忽而導致途人受傷

這樣途人便可以入稟申請民事索償,向A先生追討 1 醫療費用 2 治療期間的收入損失 3 以及其他因此而造成的支出

法庭會根據客觀因素而判斷兩方的"責任比重",即使事件中那一方的責任較大,而按照申索人的賠償總額作出判決賠償的實際金額

以上述例子而言,途人可以很大程度上得到總額賠償,因為駕駛者有"絕對的責任"確保車輛正常運作,除非有其他理由證明,如閃避其他車輛等因素,否則A先生需要全數賠償途人之索償

回應你的問題
1 該名男子是餐廳的顧客?
2 該名男子是因餐廳擺開於門外的或而跌倒?
3 該名男子是因餐廳門外有水漬而跌例?
4 該名男子是否附近的居民?
5 該名男子曾經到訪餐廳,或知道餐廳門外有放置?
6 該名男子當時清醒?
7 該名男子當時是否專注於其他事情上,如傾電話、睇書
8 行人路會否因為擺放於門外的而變得狹窄或十分狹窄?
9 行人路是否主要的行人通道,有十分多的人流?
10 行人路上的其他行人有否同樣在門外跌倒? (以住發生,不是同時間)

這些問題都能確定你和當時人/申索人的"關係",以及彼此的"責任比重"

因為民事索償很大程度上按實際情況而判決,如果申索人要求賠償少於港幣五萬元,則有可能交由小額錢債審裁處判決,所以雙方均不可以有律師代表,因此需要同你傾傾實際情況再作定論

當然,最重心的問題,申索人跌倒是因為門外的嗎?
如否,則可以按申索人的律師信反駁其原因及要求

2010-09-24 15:41:58 補充:
根據你的回答,我可以綜合出以下的結論

申索人為神志清醒的成年人,在本店用膳完畢後,離開時,不慎在門外跌倒
事發時,餐廳門外並沒有水漬油污,申索人亦不是因為門外的跌倒。
本人將置於門外實際上為了方便吸煙的客人,而並沒有佔用行人路大範圍的面積,以致行人路變得狹窄。故此,申索人毋須避開不必要的障礙物,而行人路亦有足夠的空間供途人通過。
順帶補充,當天途人並不多,而且本店開業至今亦未有途人因為本店放置於門外的而在跌倒,所以本人不相信申索人跌倒與本人有明顯及直接的責任

2010-09-24 15:42:03 補充:
對你的補充問題,如果食物中有異物,出現問題,或者有明顯證據說明客人的受傷與舖頭有關,否則的話,意外出現純熟不幸
反舉一例,如果有我在你的店中飲檸檬茶,自己不慎嗆到,並造成創傷,我又可以向你作出索償?
2010-09-25 5: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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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4 22:04:41 補充:
第3位朋友所言,我有8成認同,不過告疏忽呢樣野,其實個範圍好闊,其中責任,疏忽與合理,對呢3字眼既理解足以影響判決.如朋友所言,飲檸檬茶嗆到,其實只要證明係東主疏忽,一樣告得入.我無意去為呢件事去講邊個岩,邊個錯,不過大家研究下,可能對事主會有幫助.

以前有個案例,間餐廳有個清潔阿嬸,唔小心倒瀉野落地下,於是就立即去拎地拖拖地,咁岩就有人滑倒,索償原因係因為餐廳冇豎立小心地滑果個牌,個官最後判餐廳勝訴,因為阿嬸即時拖地,係比即時豎牌更為合理.

2010-09-24 22:09:32 補充:
合理,係一個好難理解既字眼,到底咩係合理?造成疏忽既其中一個原因,就係東主並無採取任何合理(而可行)既措施,舉個例,你果位跌親既客人,如果曾經向你提到,你放出門口張檯,會好易kick親人,而你亦冇任何行動去回應呢個反映,幾乎可以肯定你輸梗,因為你係預知道會有kick親人既情況.

2010-09-24 22:13:52 補充:
責任問題,你有責任,你伙計同樣有責任,唔好認為餐廳係你,咩事你都要上身,亦唔好認為餐廳內外會有唔同,之前講過,告疏忽既範圍可以好闊,舉個例,你做老闆,永世都唔返餐廳上班,咁如果餐廳出事,關唔關你事呢?呢樣野就取決於你有冇長期而且定期去做安全計劃書.

2010-09-24 22:21:08 補充:
告疏忽有2類人,就係員工同埋公眾.簡單講,假如你從未為餐廳組織過任何有關安全既計劃,又係幾乎肯定,一有事就告得入疏忽,有講番之前果句,因為你從未有任何合理既措施去維護員工及公眾既安全.於是又出現一個問題,咁點先叫合理,要點做,做幾多先夠?呢個問題暫時我未有時間再答,但我講得出黎既原因,就係想話你知,呢入計劃書係可以頂得住絕大部份既疏忽責任,當中係講緊做既時間(幾耐之前開始做,持續咁做),而唔係講緊你做得有幾好,因為我無可能要求一間餐廳仔,要做到大家樂咁既規模.

2010-09-24 22:26:23 補充:
有時間,或者你能夠再仔細描述,可以再研究,但大原則係唔可以比佢告得入疏忽,因為民事索償既金額係不設上限,即係寧願和解,都唔可以認係自己錯.

例:碟野有隻昆蟲喎........得得得,即換!
千其千其唔好認錯道歉呀!
2010-09-23 4:58 am
於餐廳門"外"跌親 , 屬於餐廳位範內嗎 ? Arguable
but it is highly like if 餐廳外有一張枱做生意的, 比吸煙人仕座

收錄日期: 2021-04-19 23:21:4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922000051KK0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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