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曲既版權問題

2010-09-22 9:39 am
(1)如果自己係屋企or k房唱歌,錄左之後放上網比人聽,有冇犯法?(跟歌詞唱,有音樂,但冇人聲)

(2)咁錄左之後放上網比人下載又有冇犯法?

(3)如果我自己租個場地...帶d純音樂...又或者有隊band 即場演奏一d流行歌...然後我唱...而且有觀眾入場睇...但免費入場...咁又有冇犯法?

(4)同第(3)果個情況一樣...但觀眾要比錢入場...咁又有冇犯法?(觀眾既入場費係用黎for我租場, 請隊band...等等)

(5)如果我要買版權...要係邊到買?? 有咩手續?? 大約幾錢?? (假設我要唱...容祖兒既心淡...又或者楊千嬅既小城大事...等等)

唔該講埋點解,同埋唔好copy侵犯版權既條例,因為我已經睇左...哈哈.thx~

回答 (2)

2010-10-02 7:51 am
✔ 最佳答案
誰擁有版權?
作品的作者,是作品版權的第一擁有人。因此某本著作的作者,便是該著作的版權擁有人。至於僱員的作品,除非勞資雙方另有協議,否則僱主是版權的第一擁有人。換言之,僱員製作的作品,其版權全屬僱主所有。至於委託作品,版權的擁有權則取決於作者與委托人之間的協議。
*根據以上資料,版權是由唱片公司、作曲人、作詞人或是歌手擁有。總而言之,版權是由作品版權的第一擁有人。

如果我想租用一首流行曲的版權(播放權), 在某表演節目中播放,!!!
e mail去音樂人協會 查問下!
http://www.ims.org.hk/html/index.html
2010-10-03 6:10 am
根據版權條例, 未得版權持有人同意而複製已是違法。你的問題:

1. 和 2. 有犯法。卡拉OK碟的製作公司有音樂的版權,加上自己的人聲錄起來都是複製了它的音樂,無論是自己聽或放上網,理論上都是犯法的。如果是放上網,作曲作詞人協會 CASH 亦可替歌曲的版權持有人向你收取版稅。

3. 和 4. 沒有犯法,但作曲作詞人協會 CASH 可替歌曲的版權持有人向你收取版稅。

5. 如果用卡拉OK碟公開演唱,要向製作該碟的公司取得許可,多少錢則要雙方協議。無論用卡拉OK碟或樂隊演奏,都要向 CASH 付版稅,原則上以聽眾人數作基礎計算要收多少版稅,可直接向他們查詢。

收錄日期: 2021-04-29 18:45:0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922000051KK0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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