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被人屈錢,

2010-09-22 6:28 am
有一件事情希望專業人士能給意見~
我爸爸是做維修的, 幫人做完一件工程(高尚住宅區),九日後顧客同他老婆話個舊野爆左,d水整過晒d 地板,但保養期其實是七日,之後佢地2公婆夾住我爸爸,話叫佢賠錢,仲要巨額3萬5.....我爸爸又胆如鼠,又文盲,無讀過書,靠維修搵2餐,經過一輪被2人夾攻盤問下,在非常之驚,又怕要坐監,既沒有第三者的情況下,寫下欠單,要我爸簽名,但是又無比返一張副本我爸,之後我爸就屈左幾天,失眠,精神受創,自覺被人屈機,又唔敢反抗,但又無錢賠,在一輪家庭會議後先無咁驚.....但係果2公婆係咁拎住果張手寫既欠單係咁叫我爸還錢.....我地話幫佢整返地板又唔肯....整返個地板都唔駛3萬五...可能一萬唔駛..
咁我想請問,我爸可以點做...? 果張無第三者又無副本給我爸既欠單又係咪法律一定成立?基本上..我爸係無咩知識...咩都唔識...就咁比人屈真係好唔底..我爸得果幾千錢蚊果月,仲要成六十歲..仲要屈我爸.真係好慘呀.....有人可以解答我嗎? 謝謝~

回答 (2)

2010-09-22 9:06 am
✔ 最佳答案
你真是一個好孩子。首先告訴你爸爸不要擔心, 除非是訛騙, 詐騙他人錢財的嚴重刑事罪才會罪成後要坐監, 否則不會坐監的。一般寫下欠單冇錢還是民事錢債案, 而民事錢債案要坐監的法例已取消了幾十年, 現在冇錢債監這件事的了。而你爸爸這件事明顯不屬騙或詐騙。如找律師去辦這件事當然要用不少
錢,所以我提議 其實你爸爸現在可以做的幾件事:
1) 去警署報案, 投訴被人逼簽欠單, 將實情說出, 去報警是很平常的事, 而警察替投訴人落口供是他們的責任, 叫你爸爸不用怕去警署報案。
2) 去你家居所屬範圍的區議員辦公室見區議員求助。
3) 打電話去蘋果日報的' 報料熱線' 將全件事的過程全部講出。該電話是
29290000, 要求恊助
4) 索性不理睬他, 由他主動去找律師告你爸爸, 到時法庭會委派免費律師恊助你爸爸辯護的, 到時法官也是人, 會鑑言別色, 知到誰是誰非的。雖然欠單並非一定要有第三者證明才有法律約束力, 但法庭亦一定要視乎該欠單是在什麽情况下簽署的, 是否在受到武力或其他威嚇情况下, 或是被騙先簽字在白紙上然後由對方填上內容及銀碼, 或在他飲大了時神智不大清析情况下所 簽的呢?
上述等等則該類欠單不單無法律約束力, 如在這類情况下法官會判定該欠單
在不正常情况下成立而你爸爸無須答辯, 那時你爸爸反而可以即時報警投訴對方詐騙, 那對方極可能要犯上刑事詐騙而有很高要坐監的可能性了。
參考: my legal knowledge and opinion
2010-09-22 7:28 pm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免 費 法 律 諮 詢 計 劃

免 費 法 律 諮 詢 計 劃 為 實 際 面 對 法 律 問 題 的 市 民 提 供 初 步 的 法 律 意 見 及 指 導 。 此 項 計 劃 的 目 的 是 使 實 際 面 對 法 律 難 題 的 市 民 取 得 初 步 及 正 確 的 法 律 意 見 , 以 便 處 理 他 們 之 難 題 。 此 項 服 務 計 劃 完 全 免 費 。 惟 本 計 劃 不 會 跟 進 或 委 派 律 師 代 表 處 理 所 接 見 的 個 案 。

欲 藉 此 項 計 劃 尋 求 法 律 諮 詢 的 市 民 , 須 前 往 任 何 一 間 轉 介 機 構 預 約 會 見 義 務 律 師 。 市 民 可 選 擇 諮 詢 中 心 的 地 點 , 會 見 律 師 。 在 預 約 時 , 申 請 人 會 收 到 一 張 寫 上 約 見 日 期 、 時 間 及 中 心 地 址 的 字 條 。 現 有 29 個 轉 介 機 構( 153 個 分 處 ), 當 中 包 括 所 有 民 政 事 務 處 及 明 愛 中 心 。

此 項 計 劃 共 有 九 個 設 於 民 政 事 務 處 之 法 律 諮 詢 中 心 。 該 九 個 民 政 事 務 處分 別 為 :

圖片參考:http://www.dutylawyer.org.hk/ch/free/images/reddot.gif
黃 大 仙 民 政 事 務 處 。
轉 介 中 心 - 網 址
http://www.dutylawyer.org.hk/ch/free/referral.htm

預 約 時 , 有 關 人 員 會 詳 細 記 錄 當 事 人 之 個 案 及 背 景 資 料 。 此 個 案 文 件 會 送 交 當 值 律 師 服 務 總 辦 事 處 審 閱 。 其 後 文 件 將 會 送 交 律 師 以 準 備 於 約 見 當 日 , 向 申 請 人 提 供 法 律 意 見 。 所 有 個 案 的 資 料 將 絕 對 保 密 。 市 民 如 在 預 約 時 拒 絕 透 露 個 案 詳 情 , 將 不 獲 安 排 律 師 接 見 。

所 有 在 免 費 法 律 諮 詢 計 劃 中 義 務 向 市 民 提 供 法 律 意 見 的 律 師 均 為 合 資 格 的 律 師 。 現 時 有 超 過 七 百 名 律 師 參 加 這 項 義 務 計 劃 。 每 位 律 師 每 晚 接 見 五 名 市 民 , 每 節 約 為 二 十 至 三 十 分 鐘 。

市 民 一 般 應 可 於 預 約 後 兩 週 內 獲 得 律 師 接 見 。

雖 然 免 費 法 律 諮 詢 服 務 沒 有 入 息 審 查 , 但 有 準 則 訂 下 , 並 將 不 會 為 下 列 個 案 提 供 服 務 :
(1)涉 及 外 地 法 律 的 個 案 ( 包 括 涉 及 中 國 法 律 的 問 題 ) ;(2)涉 及 樓 宇 管 理 、 業 主 立 案 法 團 及 大 廈 公 契 的 個 案 ;(3)個 案 涉 及 非 法 律 的 問 題 , 例 如 怎 樣 申 請 公 共 房 屋 、 申 請 外 國 護 照 之 手 續 等 ;(4)當 事 人 已 聘 請 私 人 律 師 處 理 ;(5)已 獲 給 予 法 律 援 助 之 當 事 人 ;(6)當 事 人 因 有 意 成 立 公 司 而 要 求 義 務 律 師 草 擬 合 同 供 日 後 使 用 ;(7)當 事 人 為 一 間 根 據 香 港 特 區 法 例 第 卅 二 章 公 司 條 例 所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的 人 員 或 代 表 , 代 表 公 司 尋 求 法 律 意 見 ;(8)當 事 人 為 法 團 , 單 一 法 團 或 法 定 團 體 的 人 員 或 代 表 , 而 代 表 其 團 體 尋 求 法 律 意 見 。(9)當 事 人 重 覆 地 為 同 一 事 件 及 / 或 問 題 尋 求 法 律 意 見
參考: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當 值 律 師 服 務 之 網 頁 。

收錄日期: 2021-04-19 23:16:5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921000051KK01551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