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薪假期,可分兩種:
1)有薪休息日
2)真正有薪假期(是指:勞工假期/法定假日 或 公眾假期/紅假/銀行假 以及 有薪年假)
不論哪一項的有薪假期,僱主也必需在正常糧期支付給僱員。
值得一提的,勞工假期/法定假日 或 公眾假期/紅假/銀行假 或有薪年假,需要符合以下的條件,才可有資格享用:
>需要是「連續性合約僱員」
「連續性合約」定義: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 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 小時,他的僱傭合約便屬「連續性合約」。
有關僱傭合約是否屬於連續性合約的爭論,僱主須負舉證責任,證明該合約並非連續性合約。
資料來源:
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1.pdf
>假日薪酬
如僱員在緊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 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僱主最遲須於法定假日後的第一個發薪日支付假日薪酬給僱員。
資料來源:
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4.pdf
>以工資代替假日的限制
不論僱員是否享有法定假日薪酬,僱主仍須讓僱員放取該法定假日,或安排「另定假日」、「代替假日」。僱主不得以款項代替發放假日,即所謂「買假」。
違例與罰則
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讓僱員在法定假日、另定假日或代替假日放假,或不支付假日薪酬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 萬元。
僱主不支付年假薪酬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 萬元。
資料來源:
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4.pdf
2010-09-23 09:28:22 補充:
可在放假前領取嗎?
>在一般情況之下,是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