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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轉易及財產條例》第2條將「按揭」定義為「作為金錢或金錢等值的償還保證的土地抵押」。可見,每一按揭交易都包含兩個基本元素: a.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貸款/融資;及
b.按揭人(可能同時亦是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土地抵押作為有關債務的償還保證。
此外,根據《物業轉易及財產條例》第44 (1)條:「任何法定產業權的按揭,包括該法定產業權的第二次或其後按揭,在法律上只可藉明訂為法定押記的契據作出。」所以香港大部分土地抵押文件原則上應稱為「法定押記」。不過,由於「按揭」和「按揭貸款」乃日常用語,所以本單行本會沿用這些字眼,不論有關按揭文件是否符合上述「法定押記」的法律定義。其實物業買家有很多途徑以物業抵押的形式融資,而市場上亦有各式各樣的按揭計劃供他選擇。本單行本簡單介紹這些不同種類的貸款和按揭,以及銀行在批核按揭貸款申請時會考慮的因素。我們也會介紹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提供的「按揭保險計劃」,這項協助市民置業的計劃,可供物業買家在打算運用按揭貸款置業時考慮。本單行本是為地產代理從業員介紹關於按揭的一般概況,由於銀行可能不時更改政策及提供新的按揭產品,而息率亦隨時按市場情況調整,所以本單行本並不對有關課題或任何個案提供意見。讀者遇到任何個別情況,應向其銀行、律師及其他有關專業人士尋求意見及資料。有關「按揭保險計劃」的詳情可向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