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申請"綠表資格証明書" 及 "可供購買証" 需時幾耐 ?

2010-09-17 5:31 pm
本人是配屋階段,睇中了2手公屋單位,想申請"綠表資格証明書" 及 "可供購買証" ,,想問一問 需時幾耐 ? 在申請 証明書 途中可怎樣確保賣家唔賣比第二個 ? 謝謝

回答 (2)

✔ 最佳答案
chiu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本人是配屋階段,睇中了2手公屋單位,想申請"綠表資格証明書" 及 "可供購買証" ,,想問一問 需時幾耐 ?

答:由於涉及政府部門辦理文件所需的時間非常多,故難以給予 chiu 網友一個肯定的答案!

但觀乎下列房署網頁中的資料複雜程度所言,想完成購買二手公屋前申請文件所花的時間,最少也要幾個月!

申請《購買資格證明書》《購買資格證明書》的申請書及申請須知,可在下列地點索取:

各屋辦事處/租約事務管理處 置業資助貸款小組
九龍大仙龍翔道138號
龍翔辦公大樓2樓202室

申請人如屬公屋租戶,必須先將填妥的申請書連同申請費,一併交回所屬的屋辦事處簽署核實。申請人如屬獲房屋署發給《綠表資格證明書》人士,則須將申請書連同申請費、有效的《綠表資格證明書》、申請人的身份證副本及上述證明書列明的文件副本,一併交回置業資助貸款小組。 領取長者租金津貼的受惠者,須將申請書連同申請費,交往房屋署申請組簽署核實。 申請人必須以支票或銀行本票繳付申請費(現時為630元),抬頭人為「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屋署審核及批准申請後,會發出《購買資格證明書》給有關申請人。此證明書由簽發日期起計六個月內有效,如申請人未能在該證明書的有效期內簽訂臨時買賣合約購買居屋第二市場單位,而仍有意購買該等樓宇,必須重新申請及繳交有關的費用。

申請提名信買賣雙方於達成買賣協議前,必須提出有效的證明文件,如賣方的《可供出售證明書》、買方的有效《購買資格證明書》,才可簽訂臨時買賣合約。此外,在辦理正式買賣合約前,買方委聘的律師須向房屋署申請提名信。此申請必須連同以下文件一齊交回置業資助貸款小組(九龍大仙龍翔道138號龍翔辦公大樓2樓202室):

1. 賣方的《可供出售證明書》正本 2. 買方的《購買資格證明書》正本 3. 一份買方對其申請提名信有關的聲明書 4. 臨時買賣合約副本; 及 5. 申請費(現時為750元),必須以律師樓發出的支票或銀行本票繳付,抬頭人為「香港房屋委員會」。申請人必須注意的重要事項買方獲發《購買資格證明書》後,如果家庭情況有變,必須通知房屋署,以便更正有關料及重新審核購買資格;買賣雙方必須採用房委會指定的標準文件,包括臨時買賣合約、買賣合約及樓宇轉讓契據。否則,買賣的法律文件均屬無效,而買方的業權也會因此受到影響;居屋第二市場的單位容許共同擁有物業權,但是只能採用不可由第三者繼受的「共同業權」方式,由購買資格證明書的持有人及名列同一申請書上的一位成年家庭成員共同擁有物業權;於簽訂樓宇轉讓契據後,房屋協會轄下屋的住戶須依照該會的規例把現居的單位騰空交回房屋協會;綠表資格證明書持有人的登記編號則會被取消,不會再獲配公屋單位;而長者租金津貼計劃的受惠在簽訂樓宇轉讓契據日期起計60天後,租金津貼將自動終止發放;買方在成交前不得將物業或臨時買賣合約/正式買賣合約之權益轉讓或售予第三者;在發出提名信前,若買方的資格有變改而導致其不符合申請資格,或買方獲得房委會或房屋協會提供的任何資助,買方均不會獲發提名信;由於提名信的申請手續需要最少七個工作天,因此買賣雙方在訂定簽署正式買賣合約的日期時,必須考慮申請提名信所需要的時間。一般而言,房屋署建議買賣雙方簽訂正式買賣合約的日期與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的日期約有12至14天的相距;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b5/residential/hossecondarymarket/applproc/0,,,00.html
在申請 証明書 途中可怎樣確保賣家唔賣比第二個 ?

答:在你心儀的單位賣家跟你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前,你都無法限制對方將物業賣給何人或拒絕出售!

2010-09-17 17:55:46 補充:
chiu 網友還好你對自己的認知有信心,不會被他人的說話影響而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因看來 J 網友或是生活條件較充裕的人士,故根本完全不明白申請公屋的程序!他對你作出這樣的質疑正好證明!他連何謂通過審查,進入配屋階段都不理解!唉!

看來還是要再做一次文抄公,將房署的資料節錄展示一下,好讓對這問題有興趣的人能有正確的認知!

2010-09-17 17:59:31 補充:
收取申請表登記號碼

所有申請必需經過資料審核才會獲得登記。如申請人並不符合公屋申請條件或未能連同申請表格提供有關證明文件,我們將會退回申請表格,不予登記。

所有申請表一概由房屋署申請分組查核。我們在登記申請表後,將寄回印有申請人登記號碼的藍色卡片。如申請人在遞交申請表及全部所需文件一個月後仍未收到藍卡,可致函或親自到房屋署申請分組詢問處查詢。來函須註明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及通訊地址。

2010-09-17 17:59:39 補充:
公屋輪候冊申請人 有以下的責任:

提交本身和家人的正確及詳盡資料以及有關證明文件,資料如有改變,應盡快通知房屋署;

準時回覆房屋署的信件;

確保申請時所作的陳述均正確屬實;

準時依約前來與房屋署職員見面,核實資格及辦理其他所須手續;

獲得配屋時,準時前往屋 辦事處辦理入伙手續;

如果拒絕全部三個配屋建議,必須提出可接納的理由,否則申請會被取消。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b5/residential/prh/rentaflat/0,,1-0-0-0,00.html

2010-09-17 18:00:27 補充:
請參考上述節錄自房署網頁中的資料!

當中清楚列明收到「藍卡」後即進入初步接受申請的程序,再「準時依約前來與房屋署職員見面,核實資格及辦理其他所須手續;」當通過這審查核實資料的步驟後便正式成為 準公屋戶,依申請的區域內的公屋數目多少來輪後配屋,這就是配屋階段!

已進入配屋階段的人已是擁有入住公屋的資格,祇是未有合適的單位故尚在輪候當中,故絕對可以在現階段取得「綠表」的資格去購買居屋或二手公屋!
我相信 chiu 網友現在正正就是這個情況,對嗎?

希望上面的解不說可以令其他網友對這個問題有更深入的認識!

2010-09-17 18:01:42 補充:
由於字數超出上限,未完的意見請轉往意見欄繼續!

2010-09-17 19:13:48 補充:
上文中應為 輪候,而非 輪後!

另 解說 中多了一個 不 字 !

一時手誤!對不起!
參考: 房署網頁 + cecimak 的個人意見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0-09-17 8:31 pm
你話你係配屋階段,咁係等房署信件寄唻叫你去睇屋,定係你已經有信通知你有三次揀樓資格呢?

若然你兩件事都唔係,咁你係咩資格攞綠表呢?

問題係你根本唔係公屋戶,咁若然你有資格係公屋戶,咁你先有資格申請綠表買公屋,咁講再明白冇.

若然你以為實比公屋你,咁你就錯啦,點知你有冇虛報收入及資產呀?咁你明冇?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31:2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917000051KK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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