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約兩年前因糊涂,借了報紙上的財務公司錢,應是大耳窿來的, 借3000只收到2600, 還款1萬多元, 每星期還息一次, 因有兩次還唔到利息, 被對方威脅要對家人不利, 如果老公肯用自己名字同佢哋開個恒生戶口比佢地用, 就放過家人及可計少兩期利息, 但本金一樣要還, 老公當時很恐惧, 又不想給家人知道,
唯有照做, 後來還清欠款後, 想同對方聯絡要求取消這個戶口,但己不能找到, 應是電話卡來的. 後來想直接去銀行取消, 其實都擔心對方會對家人不利的,
但這時己收到銀行通知, 要求老公去取消這個戶口, 於是就取消了, 以為件事已完, 誰知, 老公前天突然被反黑組的探員叫到警署問話, 現需要自簽擔保, 下月中再要去報到. 老公及我都好擔心, 會被檢控坐監, 老公現在好後悔自己當時的做法.
我好想知道這種情況下, 老公會唔會要坐監, 如果被判刑會坐幾耐? 可以有辦法打得甩嗎? 到時只有我和女兒生活,我又要返工, 不知誰來照顧她,好擔心,請問有誰可幫到我解答以上問題, 十分感謝!盡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