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在現實生活裏,發展與保育並非如此割切,例如可持續發展在概念上也是講求既要發展,也要顧及環境生態以至文物歷史保育的,儘管在落實觀念時偏差的幅度與張力可以很大。在天星鐘樓及皇后碼頭之爭中,我們一邊聽到本土行動者的戰鬥吶喊,另一邊又聽到官僚們依章辦事式的程序陳辭,兩種表述似屬兩個不同的範式。如何化民間意向為公共政策,以公權力去體現,不能只靠一時的激情或抗議行動,或是簡單化的是非正邪對決場式。
人民規劃還需要一個規劃的程序,一個能融入公權力體制的抉擇程序;在這個過程中,本土社區及老百姓要有發言權,同時專家們(如規劃師、建築師、文物古蹟工作者)也有其重要角色,更遑論議員(民意代表)了。現實上社會存在界別之間、利益之間及世代之間的落差,專家與非專家會有分歧、專家之間也會有分歧,因此可持續發展往往知易行難, 「集體回憶」也不是舊的一律不能拆,關鍵是定義的準則。
文物環境保育意識的抬頭,從深層次觀察,乃根本性社會轉變的冰山一角而已。轉變緣自香港由殖民地變為高度自治的特區,以及與此同時出現的九七前後的世代交替。不少文化評論者已指出,香港雖已回歸,但尚未真正去殖。九七前世代往往以港英時期的香港盛世去取得存在價值,以經濟發展成就去填補政治心靈上的空虛;九七後世代要從香港的未來去肯定現在,但未來卻是充滿不明朗性(例如一國兩制前景),故唯有透過再詮釋本土及過去以充實現在的價值。正如其父母一代於中英談判及過渡期間惶恐不安、怕失去「香港」一樣,新生代現在也要去捍衛他們從本土及文物遺產之視角去建構的「香港性」(Hongkongness)。
雙龍會 - 三管齊下改革保育機制
保育爭議接連發生,顯示現時的保育機制已不合時宜,特首在昨天公布的《施政報告》中,雖提出活化文物、檢討保護私人文物及設立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等新點子,但並未能切中問題的關節眼。政府必須從擴大保育範疇、更新保育定義和制訂保育財務措施三方面廣納民意,大刀闊斧做「大手術」,才能治好遍體鱗傷的文物保育。
過去幾年,由清拆舊天星碼頭、皇后碼頭,到景賢里,舊建築的存廢問題都引起公眾強烈的反應。一次又一次暴露出現行古蹟保育機制已不能妥善回應市民的需要和各方持分者的利益。
令人遺憾的是,政府在過去一年以來並沒有抓緊時機,乘勢推出保育香港文化遺產的政策和機制,結果是保育問題不斷「爆煲」引致社會內耗不斷,政府不停拆彈疲於奔命,舊建築業主又無所適從的全輸困局。
要妥善地保育香港的歷史建築和文化遺產,政府首先必須改變過去數年「臨急抱佛腳」的心態,等到出現爭議時才張惶失措地展開危機處理,心存僥倖以公關的巧技「鋪鋪清」,逃避長遠的規劃和承擔。
其次,政府須回應市民日漸提高的保育意識,重新釐定保育古蹟舊建築,甚至街道社區文化的標準確立公平又為市民接受的評審機制,既要改善目前保育範疇過度狹隘的問題,也為集體回憶、文化遺產等定出一個標準,確立法則讓社會各界容易跟從。
妥善安排財政補償
最後,政府需要就保育提供適當的財政安排,尤其是如何補償古蹟舊建築業主因保育而蒙受的損失。社會各界早已提出多項建議,如成立保育基金、公私營合作、酌情提高地積比率,甚至是地積轉移,發展「古蹟剩餘樓面第二市場」等等。尤其是地積轉移一項,政府在六年前已提出具體實行的步驟和因此而需要修改的法例,可見具體方案已見雛形,但卻塵封六年仍然束之高閣。
文化是指人類活動的模式以及給予這些模式重要性的符號化結構。不同的人對「文化」有不同的定義,通常文化包括音樂、文學、繪畫、雕塑、戲劇、電影等。
在考古學上「文化」則指同一歷史時期的遺跡、遺物的綜合體。同樣的工具、用具、製造技術等是同一種文化的特徵。有時文化也指文明。 近來香港多了關於保育的討論,越來越多聲音提出不要「東一件、西一件」地保育,而是要看整體。這個觀點很重要,令我想起早前在一個三聯講座上認識到「非物質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共有五個類別,其中一個就是「社會風俗」,例如有一些國家的市集、廣場等市民的生活模式及文化被列為「非物質文化遺產」。這個觀念,可以套用於香港的一些地方。縱使歷史比不上那些世界級遺產,但是我們可以參考別人的保育理念及模式。例如深水埗鴨寮街、旺角波鞋街及女人街、油麻地玉器市場及果欄、以致已被政府趕盡殺絕的小販,都是香港的社會文化,是代表香港的生活模式。這些不是物質的遺產,而是非物質性的,是由環境及參與的香港人共同構成的生活文化。政府現時的保育有些就保留建築然後作商業用途,別的就通通改為博物館。這樣能夠保育生活文化嗎?當果欄變成了商店街,當鴨寮街變成一座座豪宅,當玉器市場搬到商場,當波鞋街的鋪頭搬遷四散,這些原有的生活文化及與環境的互動還能夠保留下來嗎?由於已超過2000字,所以補充內容中的詳情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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