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 社區保育 ? [急~20點]

2010-09-15 11:34 pm
社區保育的定義是什麼?

當中包括什麼?

可舉些社區保育的例子嘛?

謝謝

回答 (2)

2010-09-17 12:04 am
✔ 最佳答案
在現實生活裏,發展與保育並非如此割切,例如可持續發展在概念上也是講求既要發展,也要顧及環境生態以至文物歷史保育的,儘管在落實觀念時偏差的幅度與張力可以很大。在天星鐘樓及皇后碼頭之爭中,我們一邊聽到本土行動者的戰鬥吶喊,另一邊又聽到官僚們依章辦事式的程序陳辭,兩種表述似屬兩個不同的範式。如何化民間意向為公共政策,以公權力去體現,不能只靠一時的激情或抗議行動,或是簡單化的是非正邪對決場式。

人民規劃還需要一個規劃的程序,一個能融入公權力體制的抉擇程序;在這個過程中,本土社區及老百姓要有發言權,同時專家們(如規劃師、建築師、文物古蹟工作者)也有其重要角色,更遑論議員(民意代表)了。現實上社會存在界別之間、利益之間及世代之間的落差,專家與非專家會有分歧、專家之間也會有分歧,因此可持續發展往往知易行難, 「集體回憶」也不是舊的一律不能拆,關鍵是定義的準則。

文物環境保育意識的抬頭,從深層次觀察,乃根本性社會轉變的冰山一角而已。轉變緣自香港由殖民地變為高度自治的特區,以及與此同時出現的九七前後的世代交替。不少文化評論者已指出,香港雖已回歸,但尚未真正去殖。九七前世代往往以港英時期的香港盛世去取得存在價值,以經濟發展成就去填補政治心靈上的空虛;九七後世代要從香港的未來去肯定現在,但未來卻是充滿不明朗性(例如一國兩制前景),故唯有透過再詮釋本土及過去以充實現在的價值。正如其父母一代於中英談判及過渡期間惶恐不安、怕失去「香港」一樣,新生代現在也要去捍衛他們從本土及文物遺產之視角去建構的「香港性」(Hongkongness)。

雙龍會 - 三管齊下改革保育機制

保育爭議接連發生,顯示現時的保育機制已不合時宜,特首在昨天公布的《施政報告》中,雖提出活化文物、檢討保護私人文物及設立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等新點子,但並未能切中問題的關節眼。政府必須從擴大保育範疇、更新保育定義和制訂保育財務措施三方面廣納民意,大刀闊斧做「大手術」,才能治好遍體鱗傷的文物保育。

過去幾年,由清拆舊天星碼頭、皇后碼頭,到景賢里,舊建築的存廢問題都引起公眾強烈的反應。一次又一次暴露出現行古蹟保育機制已不能妥善回應市民的需要和各方持分者的利益。

令人遺憾的是,政府在過去一年以來並沒有抓緊時機,乘勢推出保育香港文化遺產的政策和機制,結果是保育問題不斷「爆煲」引致社會內耗不斷,政府不停拆彈疲於奔命,舊建築業主又無所適從的全輸困局。

要妥善地保育香港的歷史建築和文化遺產,政府首先必須改變過去數年「臨急抱佛腳」的心態,等到出現爭議時才張惶失措地展開危機處理,心存僥倖以公關的巧技「鋪鋪清」,逃避長遠的規劃和承擔。

其次,政府須回應市民日漸提高的保育意識,重新釐定保育古蹟舊建築,甚至街道社區文化的標準確立公平又為市民接受的評審機制,既要改善目前保育範疇過度狹隘的問題,也為集體回憶、文化遺產等定出一個標準,確立法則讓社會各界容易跟從。

妥善安排財政補償

最後,政府需要就保育提供適當的財政安排,尤其是如何補償古蹟舊建築業主因保育而蒙受的損失。社會各界早已提出多項建議,如成立保育基金、公私營合作、酌情提高地積比率,甚至是地積轉移,發展「古蹟剩餘樓面第二市場」等等。尤其是地積轉移一項,政府在六年前已提出具體實行的步驟和因此而需要修改的法例,可見具體方案已見雛形,但卻塵封六年仍然束之高閣。


文化是指人類活動的模式以及給予這些模式重要性的符號化結構。不同的人對「文化」有不同的定義,通常文化包括音樂、文學、繪畫、雕塑、戲劇、電影等。

在考古學上「文化」則指同一歷史時期的遺跡、遺物的綜合體。同樣的工具、用具、製造技術等是同一種文化的特徵。有時文化也指文明。 近來香港多了關於保育的討論,越來越多聲音提出不要「東一件、西一件」地保育,而是要看整體。這個觀點很重要,令我想起早前在一個三聯講座上認識到「非物質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共有五個類別,其中一個就是「社會風俗」,例如有一些國家的市集、廣場等市民的生活模式及文化被列為「非物質文化遺產」。這個觀念,可以套用於香港的一些地方。縱使歷史比不上那些世界級遺產,但是我們可以參考別人的保育理念及模式。例如深水埗鴨寮街、旺角波鞋街及女人街、油麻地玉器市場及果欄、以致已被政府趕盡殺絕的小販,都是香港的社會文化,是代表香港的生活模式。這些不是物質的遺產,而是非物質性的,是由環境及參與的香港人共同構成的生活文化。政府現時的保育有些就保留建築然後作商業用途,別的就通通改為博物館。這樣能夠保育生活文化嗎?當果欄變成了商店街,當鴨寮街變成一座座豪宅,當玉器市場搬到商場,當波鞋街的鋪頭搬遷四散,這些原有的生活文化及與環境的互動還能夠保留下來嗎?由於已超過2000字,所以補充內容中的詳情請到:http://hkxforce.net/wordpress/837
2010-09-16 12:50 am
社區/保育是什麼?一個生態與文化的角度

一、前言:一個生態與文化的觀點
在台灣有關於「社區」與「保育」的概念以及相關的議題,在社區營造界有諸多
的討論,本文主要是從生態的文化政治(cultural politics)1角度切入。這個角度跟
社造界中討論生態的方式有一些不同。首先,它不在於強調自然生態環境的經營
是社區營造的一個層面,所以不是討論環境改善或是綠美化等相關的措施;此
外,它也不是要強調去認識社區中的生物多樣性,培養社區居民更多認識自然的
知識與保護自然的情操,以上都不是本文關切的主題。本文關心的是一個更根本
的對「自然」與「生態」概念與意識形態的理解,以及怎樣從這樣的角度來看待
「社區」與「保育」的概念。同時,本文也希望從這個出發點去討論時下流行的
「社區保育」(community-based conservation, CBC)的趨勢,雖然馬告國家公園議
題的衝撞、自然資源與在地居民共管機制的提出、政府機關如文建會與勞委會所
提出的社區營造與多元就業等政策中強調在地就業的操作性概念、以及林務局的
社區林業政策的推動,一時之間以「社區」為主的各種操作成為各方追逐的熱門
賣點。本文將鎖定在自然保育與社區關係的範疇裡提出一些看法。既然是從一個
生態意識形態的考察作為出發點,那麼就有必要對此觀點先做一個說明。
我們不妨先從一個在台灣發展的名詞「生態保育」開始。這是一個耳熟能詳的名
詞,可能是太熟悉了!所以就不太有人追根究底地去問到底「生態保育」是什麼
意思?值得注意的是,「生態保育」其實是在七○年代末由學者從西方引進台灣
的一種環境思潮(Lin, 1999),然而這個名詞竟然在英文中找不到和它完全對等的
用法,勉強接近的是Nature Conservation,有人翻譯成「自然保育」2。從某個角
度來看,「生態保育」顯然是個舶來品,但卻有本土運用的意涵。接下來就讓我
們從這個名詞的英文翻譯開始吧!如果將這個名詞翻譯成英文,應該怎麼翻譯?
最的是如何「能」(able)以及如何「可能」(possible)達到一種人與環境和諧互動的
「關係」。這樣的概念必須以動詞的方式,從過程中去理解,而不應該把它當成
名詞,其中強調的是人類足以跟自然和諧互動的能力,以及實踐這種「關係」的
可能性。歸結來講,還是一種有關於「關係」的強調。綜合以上的說法,筆者主
張生態學的關鍵問題應該是涉及不同物種如何並存的「可持續關係

「自然」是什麼?有人說「自然」就是不受到人為干擾,非人造的東西,舉凡森
林、河流、海洋、天空、飛禽走獸、奇花異卉等都是「自然的」。在以上的例子
中,「自然」當然也包括了生命與非生命,飛禽走獸與奇花異卉可說是有生命的,
而天空以及流水似乎是非生命的。我們也常說:「人是萬物之靈」,一方面它指出
人是萬物之中最為特出的,但另一方面它也說明了人是萬物中的一類。所以生物
學家告訴我們人類在動物界的分類系統中,是隸屬於哺乳綱-靈長目-人科-人
屬-人種。換句話說,人是動物的一種,是生命的一種形式,所以當然也是「自
然」的一部分。

在這樣的科學傳統下,「自然」曾經被想像成是一
個精密的機器,偉大的英國物理學家牛頓(Isaac Newton)就曾形容「自然」是一
個「精緻的鐘錶」,科學家的使命乃是要解開這當中環環相扣的謎題(Botkin,
1990)。然而,看待「自然」的方式卻不一定只是遵照著這種古典科學觀的看法,

「環境學或是生態學是一門很複雜的學問。曾有一位專家說過一句話:『生
態學並不似你想像的那般複雜,它比你想像的還要複雜。』 不要說在伽利
略、哥白尼的時代,人們還相信太陽是圍繞著地球轉的時候,沒有人提到
生態學這樣一門學問,即使是在三十年以前,也還沒人聽說過4。... 如果
每個國民都能有生態學基本的知識,那麼像要不要保護紅樹林這樣的小問
題,根本就不會爭辯不休。」(
參考: 透過互聯網加個人意見


收錄日期: 2021-04-26 12:01:1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915000051KK0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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