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chi-hong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4年期滿前受託人箔會否要求交出過去的稅單或銀行存款簿,去証明我過去4年沒有欺騙他們?
答:請問 chi-hong 網友問的是四年破產期滿後嗎?如無理解錯的話則正常情況下不需要!
但不需要是一般做法,假設對方認為有需要,亦可以作出這個要求!
祇是正常情況下出現這個機會的可能性較少!因為你每年也有向對方申報收支紀錄,如有疑問對方早應作出追討和要求你提供詳情,無理由發覺有問題也留待最後才跟進的!
故其實要處理的祇是最近和最後的一份「周年收入和取得財產說明書」!
假設對方對這份文件再無疑問,則基本上你的破產令便能順利地解除!一段時間後你便會收到受託人發給你的「解除受託人身份」的信件!
即是對方不再跟進你的破產個案,日後有其他問題請你直接跟破產管理署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