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欠薪問題~~已在小額仲裁處向公司申索~

2010-09-14 11:24 am
之前上左庭,個官判我羸左,仲叫公司經仲裁處1星期內入錢出返糧俾我,
我而家收左仲裁處寄來既信,係話如果收到款項就寄支票俾我,但剛剛過左7天,仍然未有信件,我想問下公司有冇可能走數唔理會?我有點擔心,因為追左都成2個月,如果公司冇履行出返糧俾我,我可以點做??我有冇可能追得返條數架??????請大家教教我!thanks

回答 (1)

2010-09-14 10:41 pm
✔ 最佳答案
1.如果你的舊公司沒有向審裁處申請覆核或申請上訴的情況下. 過了7天你仍然沒有收到審裁處或被告的任何通知時. 你可以經審裁處申請執行判決!
2.經審裁處申請由司法機關的執達主任以扣押債務人(敗訴的被告)財產的令狀執行查封他的財產.
你可以去審裁處的登記處申請發出封票, 指示執達主任扣押判定債務人的貨物或財產(價值相等於你的債權額及執行查封的費用). 在扣押後, 債務人仍然不支付款項時, 執達主任便會安排將扣押物品公開拍賣. 拍賣所得在支付法庭費用後, 再用來支付你索償款項.
*注意執行查封的按金及費用須要先由申請人支付, 因此須要先考慮經濟效益!
有關更詳細的資料, 你可以致電28774068審裁處查詢
或上網閱覽:www.judiciary.gov.hk.
希望以上資料對你有幫助!

收錄日期: 2021-05-02 17: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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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914000051KK0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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