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超級巨聲2》對李家怡咁無情有乜意見﹖

2010-09-14 2:30 am

圖片參考:http://www.hot-hit-counter.com/counter?id=1F4342BE-5E44-4477-BD08-82C1422E7682&style=d_m-tube,ml_7
《超級巨聲2》完結,但係我不滿無線對《超2》參賽者李家怡之處理手法﹗

《超1》同《超2》都有參賽者因有合約在身而退賽。(《超1》5號李寶龍Jasper,《超2》11號李家怡Rosa),但無線對此態度截然不同,Jasper可以(1)於被宣佈DSQ時出場,喊一喊,接受安慰,仲可以(2)同阿朱合唱埋先走,仲有,(3)得閒番來探下巨一參賽者,而(4)佢嘅紀錄可以保留。但Rosa被宣佈DSQ時,陳潔靈話佢損人不利己,而且(1)出場都冇,自然(2)冇得同坤哥唱完先走,(4)(我想講左4先),佢啲tvb.com網誌、個人資料及參賽片段冇晒,tvb要將其滅口,好似當佢係從來冇參加過《超2》咁,唔當佢係前《超2》參賽者,當然(3)唔俾佢探下巨二參賽者。呢樣喺《超級巨聲2》最後一集可見到。首回合被淘汰嘅參賽者都可以喺現場欣賞,反而參賽左幾集嘅Rosa影都唔見。佢畢竟係曾經參加過《超級巨聲2》,披荊斬棘過關。另外,Jasper係第六集一開始就宣佈DSQ打響頭炮,Rosa則殿後,好似唔見得光。有人話,Rosa做唔到(1)至(3),因為參賽伊始,佢冇友誼基礎,但佢同Jasper同樣係第六集DSQ,點解人得佢唔得﹖如果真係交情唔深,TVB更應做(4),被其他《超2》參賽者記得佢曾經參賽過。我唔反對對《超1》Jasper客氣,但何不一視同仁對Rosa﹖佢得經理人合約,唔係唱片公司合約,唔見得對《超2》唔公平,如果咁都叫唔公平,《超2》好多參賽者都學唱歌,比賽過,全部DSQ好冇﹖所以,應當以平常心看Rosa,唔好怪佢損人不利己,佢冇損人,因為佢用自己實力爭取參賽資格,如果真係計「損人」,係評判「損人」,因為係佢地決定,況且佢地唔係好損啫,一般人interview嘅都預左會唔得。「不利己」就錯晒,你唔俾人地真心學習嘅﹖唔好話佢浪費導師心血,如果係咁,Rosa冇得同坤哥合唱,亦浪費佢精神。可能佢見經理人合約只係空頭支票,冇實際作用,所以東家唔打打西家,從另一途徑東山再起,但經理人合約取消唔到,但太心急比賽,所以冇理經理人合約。佢真係想比賽,但呢張空頭支票正正導致Rosa兩邊唔係人。Rosa係傑青,《超2》一事可會使其身敗名裂﹗我其實唔識Rosa,所以我更加要為佢講公道話。對唔認識人嘅尚且咁支持,可見TVB做法人神共憤。


更新1:

多謝大家「熱烈」既意見。 其實我想話,冇錯,我同意Rosa被取消資格,但唔一定要用咁嘅方式宣佈,可以係叫當時人自己解畫,然後可能主持人話﹕「今次唔得,下次再接再厲。」,咁落幕好似圓滿啲。 至於有人話Rosa蓄意犯規,咁我唔知,唔駛咁用陰謀論嘅。 另有人話見到Rosa喺現場,咁唔知啦,我重申,以前我唔認識Rosa。 今次爭拗在於如何定義一個人係咪《超級巨聲》參賽者。話Rosa唔係,因為佢未被淘汰前已失去參賽資格;話佢係,因為佢確實比賽過、努力過。我贊同後者之定義,比較有人情味。

回答 (2)

2010-09-25 9:08 pm
✔ 最佳答案
我記得李寶龍好似係參加比賽前已有一份澳門電視台的合約,參加後才知唔可以

而李家怡好似係參加比賽中途同唱片公司簽約

所以兩者應該有分別

一個不知者不罪,一個明知固犯 所以激嬲左 tbb low ><

開頭我都好睇好佢ga,佢走左真係有點失望 ><
2010-09-17 2:32 am
不過佢違反左合約精神,tvb係有權咁樣做架,冇辦法啦,得罪左大婆台~~


收錄日期: 2021-04-26 16: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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