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沒有侵犯知識產權
http://www.ipd.gov.hk/chi/faq/copyrights/cpr_amend.htm
在《2001年版權(暫停實施修訂)條例》通過後,教師使用例如未經授權影印的報刊文章,會否遭刑事起訴?
不會。事實上,《2001年版權(暫停實施修訂)條例》暫停對在業務過程(包括教育機構的教學活動)中管有未經授權影印的報刊文章、未經授權錄影的電視節目,或未經授權從互聯網下載的照片實施刑事制裁。
http://www.ipd.gov.hk/chi/faq/copyrights/guide_photo_faq.htm#q9
Q9. 指引可容許老師作出怎樣的複製行為?
在符合指引列明的具體規限下,老師可以製作多份印刷作品的複製本,並分發給學生,作教學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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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 第九條答案所指的具體規限是甚麼?
例如:在一個學年內,就每一個課程最多只可以進行二十七次的複製行為,而複製品的數量應只限於有關課程的學生每人一份。有關複製範圍的具體規限,詳情可參閱指引的E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