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居屋的戶籍問題

2010-09-12 8:18 am
我父母是公屋住戶, 爸爸是戶主. 我自己一個人租樓, 沒有物業.
如果我父母用綠表買居屋, 可以加我名成為家庭成員嗎? 因為父母沒有經濟能力供樓, 可以用我作擔保人做按揭由我供樓嗎. 咁樣係咪可以加我個名?

Thank you.

回答 (2)

✔ 最佳答案
jack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如果我父母用綠表買居屋, 可以加我名成為家庭成員嗎?

答:當然可以!因你並非作為登記業主,祇是作為家庭成員,為何不可呢?

但有幾個問題要注意!第一加入為家庭成員可以是先加入公屋戶籍內再買居屋!第二是父母已買居屋再將你加入居屋戶籍內!兩者都可以但申請條件和限制都有所不同!

如果是打算將你加入公屋戶籍內才買居屋,則要知道令尊的公屋祇有他們二人居住嗎?有否你的其他兄弟姐妹呢?因成年人加入公屋戶籍有較多限制,而且在加入後會一併將你的資產收入計入審查之內!

請參考下列節錄自房署網頁中的資料!

增加家庭成員
為幫助建立以家庭為核心的支援網絡,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在2007年5月15日修訂了加戶政策,通過一套促進家庭和諧共融的舉措。有關政策只適用於租住公屋住戶。擬加入戶籍人士須為香港居民,但無需符合居港滿7年的規定。下列8類人士在符合所須的條件準則下,可加入戶籍之內:1. 戶主的配偶;
2. 新生嬰兒或18歲以下兒童,其父母均須為戶籍內的認可成員;如父母只有一人為認可成員,則必須確實是單身(例如:寡婦、鰥夫、配偶並非本港居民等),而其配偶應原屬可加戶類別;

3. 戶主的一名已婚子女的配偶和18歲以下兒女,但該名已婚子女須為戶籍內的認可成員;而加戶之後,其他成員不得再要求加入配偶/兒女,他們並須於遷出時取消戶籍;

4. 受戶主或其配偶供養的60歲以上父/母;
5. 受戶主或其配偶供養的60歲以上祖父/祖母;
6. 必須恒久依賴戶主照顧的受供養親屬,例如弱能人士;
7. 現居「改建一人單位」而又符合「自動編配」計劃住戶,可申請加入年滿60歲的親屬;及
8. 年長租戶的一名成年子女,不論婚姻狀況,均有資格申請加入戶籍,但須通過「一個家系」的條件(即:若戶籍已包括成年子女,便不得加入其他已婚子女;而若戶籍已包括已婚子女,便不得加入其他成年子女)。 如申請把上述第(3)至(8)類別人士加入戶籍,有關家庭(包括擬加入戶籍人士)必須通過「全面經濟狀況評審」,以核實資格。「全面經濟狀況評審」的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分別為「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和「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所用的水平。此外,如加入成年子女,獲加入的成年子女須簽署承諾書,表明他們會與年長父母一起和諧生活,克盡孝道,而在正常情況下,分戶不會受理。假如其後不論在什麼情況下分戶,房署只會編配新界中轉房屋予成年子女。成功加戶之後,住戶須按家庭入息水平繳付單位的原有、倍半或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註2),而且不論他們在公屋居住的年期長短,均須每2年申報家庭入息/資產一次(註3)。除上述指定的8類人士可以申請加戶之外,其他加戶申請將不會獲得考慮。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b5/aboutus/policy/publichousing/0,2771,3-0-2644-19,00.html

至於已購入居屋想加入為家庭成員則請參考下列資料!

戶籍資料更新 - 居者有其屋計劃
居屋業主若家庭成員組合出現變化,不論是加入或刪除家庭成員,均須向房屋署申報。業主須填妥申請書,並由業主及聯名業主(如單位屬於聯名購買)簽署同意方為有效。 凡申請加入戶籍,必須提交證明文件(例如:結婚證書、身份證、出生證明書)的副本,證明新成員與業主的關係。 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證明文件副本以親自或郵寄方式遞交屋苑的房屋事務經理。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b5/residential/shos/householdinfo/0,,1-0-0-0,00.html因為父母沒有經濟能力供樓, 可以用我作擔保人做按揭由我供樓嗎. 咁樣係咪可以加我個名?

答:其實這個問題有點奇怪!

如果說令雙親無經濟能力一次過付清樓款,要向銀行申請按揭的話!那無工作和收入能力又如何能令銀行批出按揭呢?基本上年紀稍長者申請按揭銀行就已有戒心!
若說他們沒有經濟能力供樓,那連基本申請條件也通不過,有擔保人亦未必一定獲得銀行接納的!如果他們有工作和收入,基本上符合申請按揭的條件,祇因年齡或退休問題令銀行不放心,方有加入你作為擔保人去安銀行的心這個做法!

所以倒不如索性以 jack 你的名義去申請按揭豈不更直接!基本上祇要你願意,公屋或居屋戶籍上無你名字也可以作擔保人或按揭申請人!你買樓送給父母不可以嗎?為何定要是家庭成員才可申請按揭呢?你盡考心買樓給父母安居,祇是要分期供款難道不可以嗎?
但購買居屋因涉及政府福利比較複雜,建議你還是直接向銀行查問按揭的細則較好!
參考: 房署網頁 + cecimak 整理!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0-09-13 5:27 am
不可加名,你只可作担保人,將來有繼承權,你不可直接加名做業主!


收錄日期: 2021-04-11 18:18:1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912000051KK00040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