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經過為上班時間,我騎摩托車直線行駛
突然有輛小貨車從右邊巷子衝出來,於是就這麼撞上去了
當時倒地雖沒撞傷頭部,但腳踝立即突出腫大
對方有通知警察,呼叫救護車將我送往醫院
照X光後得知自己的右腳脛骨粉碎性骨折,
右肩雖然沒有骨折,但有嚴重拉傷青淤
住院第二天就進行開刀手術,(第一次嘗試開刀住院)
雖然住院一星期便可出院回家養傷
往後日子都得撐柺杖&復健 視
骨頭恢復狀況才能知道能否正常走路呢
肇事者只有在事故當天在急診室出現過一次之後
便無聲無息的.....完全沒到醫院來探望過我一次
或許他想有保第3人強制險 醫療費用完全由保險公司跟我聯繫即可
但其他費用與車子賠償等 保險公司皆不負責
保險公司只負擔醫療部份,,,,,,(肇事者的保險公司告知)
那其他的費用是否該跟肇事者求償呢????
(如:摩托車修理費,無法上班薪資所得,醫療器材(柺杖.石膏鞋等)
之後複診搭車費用, 還有所謂的精神求償等)
想請問懂得這方面的大師
教教小女子車禍後和解賠償金的估算
怎麼提出才算合理?,賠償金求償的計算方式?
和解時須注意什麼事情 怎麼做比較好??
請幫忙 謝謝!!!
更新1:
B.肇事責任、一般以百分比之比例』,傷者可向另一方求償之項目: 1.薪資賠償部分:有公司開出薪資證明,依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 =>可以等複診時請主治醫師開立證明之後,才能跟對方求償... 對嗎??? 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依傷勢預估後續之診療費用及其他非健保醫療費用。 =>這個是否也是複診時詢問醫生後才能知道呢??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所以真的很慌張..不知所措. 提出那麼多問題真不好意思 PS. 你目前也仍在復健中啊! 是哪裡受傷呢?嚴重嗎? 但願你早日康復... 恢復健康!!! 你的回答真的大大的幫到我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