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車禍後和解賠償金的估算!

2010-09-12 7:05 am
小女子於2010年9月6日發生車禍
車禍經過為上班時間,我騎摩托車直線行駛
突然有輛小貨車從右邊巷子衝出來,於是就這麼撞上去了
當時倒地雖沒撞傷頭部,但腳踝立即突出腫大
對方有通知警察,呼叫救護車將我送往醫院
照X光後得知自己的右腳脛骨粉碎性骨折,
右肩雖然沒有骨折,但有嚴重拉傷青淤
住院第二天就進行開刀手術,(第一次嘗試開刀住院)
雖然住院一星期便可出院回家養傷
往後日子都得撐柺杖&復健 視
骨頭恢復狀況才能知道能否正常走路呢


肇事者只有在事故當天在急診室出現過一次之後
便無聲無息的.....完全沒到醫院來探望過我一次
或許他想有保第3人強制險 醫療費用完全由保險公司跟我聯繫即可
但其他費用與車子賠償等 保險公司皆不負責
保險公司只負擔醫療部份,,,,,,(肇事者的保險公司告知)
那其他的費用是否該跟肇事者求償呢????
(如:摩托車修理費,無法上班薪資所得,醫療器材(柺杖.石膏鞋等)
之後複診搭車費用, 還有所謂的精神求償等)

想請問懂得這方面的大師
教教小女子車禍後和解賠償金的估算
怎麼提出才算合理?,賠償金求償的計算方式?
和解時須注意什麼事情 怎麼做比較好??

請幫忙 謝謝!!!
更新1:

B.肇事責任、一般以百分比之比例』,傷者可向另一方求償之項目: 1.薪資賠償部分:有公司開出薪資證明,依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 =>可以等複診時請主治醫師開立證明之後,才能跟對方求償... 對嗎??? 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依傷勢預估後續之診療費用及其他非健保醫療費用。 =>這個是否也是複診時詢問醫生後才能知道呢??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所以真的很慌張..不知所措. 提出那麼多問題真不好意思 PS. 你目前也仍在復健中啊! 是哪裡受傷呢?嚴重嗎? 但願你早日康復... 恢復健康!!! 你的回答真的大大的幫到我呢!! 謝謝!

回答 (2)

2010-09-12 7:33 pm
✔ 最佳答案
你好我在5月15日跟6月23日各出一次車禍 ,都是被撞,目前復健中 ,希望我的經驗能幫到你:

1.當時有叫警察來處理做筆錄,非常正確

個人建議你先等一個月

然後到《警察局交通隊》申請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來釐清肇事責任,這個不需付費

若雙方有其一不服,可向當地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其鑑定結果係法院判決依據 ,申請鑑定需付費新台幣參仟圓整

2.你不用擔心,車禍肇事責任是根據路權來判定的 ,本次案件很明顯的對方違規侵犯到你的路權

對方應為肇事主因無誤
要負起絕大部分的賠償責任

3.你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你就有權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根據

刑法第284條『 過失傷害罪』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這個提告權利只有6個月

如果對方好好談願意賠錢給你,

當然不需要告他

如果他擺爛,要不要提告就看你自己了


4.提告之後對方通常會立刻來找你和解
因為這是會有前科紀錄的,而且還要被罰好幾萬

最後還是要對你做出賠償
因此對方要是知道事情的嚴重性,會立刻來找你的


5.我在底下把車禍可以合理求償的部分跟你說:

【一】無過失主義『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有受傷即可申請理賠 「20萬內、殘廢另依等級最高160萬」 。 對方未投保即可向特別補償基金申請,程序、理賠金額相同。

這個不論肇事責任,可以先跟對方的保險公司求償的

1 、醫療收據:例如掛號費、診斷書費等(附正本收據或副本蓋「與正本相符」)。如果傷者有其他保險(學生平安保險、勞保、意外險),亦可重複、多方申請理賠(重複收據及診斷書)。
2 、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 。以至合格醫療院所,總金額兩萬為限。
3 、看護費用:聘請特別護理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 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4 、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病房費差額:每日以1500元為限、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二】依過失『肇事責任、一般以百分比之比例』,傷者可向另一方求償之項目: 1 、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需有薪資證明 ,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月 × 不能工作月數。日薪的部份自己再除以30天
需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
請將這點記好,薪資損失從這裡跟對方求償 2 、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 ,需他人(可主張近親看護)看護多少時間×2萬/月。3 、財產損失:車損(需保留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明細),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衣褲、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需附相片、估價單、收據)。 4 、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依傷勢預估後續之診療費用及其他非健保醫療費用。5 、非財產上之損失(俗稱精神賠償 或慰撫金): 依據本次車禍傷亡損失之嚴重程度、雙方身份、地位、資力,評估我方身心受創程度,來要求對方賠償,無一定標準確定金額。
=====================================================
和解時請務必到各鄉鎮市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 去簽調解書

這樣對你才有保障,因為調解書經法院核定後,具有法院判決的同等效力

對方若是賴帳你便可採取法律行動
例如: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10-09-13 13:42:33 補充:
你後來的補充發問

答案都是對的

要等醫師開出證明才可以
參考: 我自己的車禍經驗
2016-05-22 9: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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