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未繼承超過十五年 被國有財產局拍賣(繼承人未被通知)

2010-09-10 5:15 am
祖先留下一塊地,十九年來無法繼承,突然有一天,跑出一位建商,說土地已被他標走了,要我斷水斷電讓他拆屋(很離譜)
國有財產局以土地法73-1給標售出去,竟然未通知被繼承人的後代,這樣算合法嗎?
依法令34-1不是要通知繼承人(決標後,標售機關不是要通知繼承人嗎?優先購買權不是有10天嗎),而未通知致使我的優先購買權力蕩然無存(99年4月標售出去)建商8/9過戶完畢,8/12來通知要拆屋,我該怎麼辦?
國有財產局這樣標售土地,完全不顧地上物所有權人的權益,也不做通知,這樣的作法有缺失嗎,我該怎麼辦?
各位大大幫我想辦法
更新1:

沒用他說沒義務通知

更新2:

地政機關在列冊管理的時候有通知繼承人,但標售的時候沒有通知,和決標後十天內沒通知

回答 (4)

2010-09-19 6:44 am
✔ 最佳答案
你可以向國課拍賣所的的金錢來做補償 這是你的權利 當國有財產局拍賣後 你是繼承人可以把舊有權狀提出申請應
有的金錢
2014-10-07 12:31 pm
這有類似的

▶▶http://qoozoo20140926.pixnet.net/
2010-09-10 6:57 am
標售金錢.幾年內所有繼承人可以題款.有限期限哦.以免漏入國庫.
2010-09-10 5:33 am
先去找國有財產局了解一下狀況吧

2010-09-11 01:53:08 補充:
地政機關在列冊管理的時候應該會通知繼承人,朝這個方向去看看


收錄日期: 2021-05-03 13:19:3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909000016KK06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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