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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代初期,由於新界土地契約的問題,使英國政府不得不考慮香港前途的問題,英國政府曾經多次要求向中國政府延續新界的租約,但為中國政府拒絕。
在1980年代初,英國曾提出分拆香港的「主權」及「治權」,主權歸中國,但英國仍保留治權。1982年9月22日,英國首相柴契爾夫人到北京提出這個方針,打算延續對香港的管治,但當時的中國領導人鄧小平強烈反對及絕不讓步,不過表示可以讓香港人可享有「高度自治、港人治港」。
因中方對收回香港立場強硬,1984年12月19日,中英雙方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簡稱《中英聯合聲明》。根據這份聲明,英國政府在1997年7月1日不只將租約到期的新界主權移交中國,還把原本永久割讓予英國的九龍與香港島也移交給中國,而香港成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因為英方認為新界土地於九十九年租借期歸還後,在香港的植民領土,即是九龍與香港島,由於領土大幅縮小,已經無所作為,所以最後將九龍與香港島一同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