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險的死亡理賠與醫療理賠可否分兩次, 於不同時間單獨請領?

2010-09-07 2:03 am
請問, 同一位車禍死者的強制險死亡理賠與醫療理賠可以在不同時間請領嗎?
換句話說, 可否先請領死亡理賠, 醫療理賠暫且留著, 等日後再請領?
(不願同時請領的原因恕不說明了)
還有一個問題.... 如果理賠申請書上有兩個理賠選項可勾列, 一個是死亡理賠,
另外一個是醫療理賠, 如果僅勾選死亡理賠, 不勾選醫療理賠, 那麼, 是否就表示放棄
醫療理賠, 從此不得再申請?

回答 (4)

2010-09-07 7:55 am
✔ 最佳答案
你好~~我是服務於遠雄人壽十四年的小芬

是可以的~~
因為醫療理賠是需要收據~~

你沒有附上收據醫療是不會賠的~~只要在兩年內申請~~他還是需要給付 @@
參考: 壽險十四年的我!!
2015-07-04 12:48 pm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t
2010-09-15 12:05 am
同意003看法!!!
2010-09-10 9:35 pm
一、依強制險給付標準第7條規定,每次因汽車交通事故致每一人死亡給付、殘廢給付侔傷害醫療費用給付之金額,合計最高以新台幣180萬元爲限(99年2月28日以後適用),故發生事故致死亡,除死亡給付160萬元,另急救費用或醫療費用上限20萬仍可申請。
二、如先申請死亡給付,後再申請醫療給付,在法條規定上,並無規定一定要同時申請,故可分開申請。
二、若僅勾選死亡理賠,無勾選醫療理賠,不等於放棄自身權利,故仍可申請傷害醫療給付。
參考: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及給付標準規定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39:4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906000016KK0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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