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請.請至公所社會課辨理
拿以下的資料就可以去申請了.辨單親補助和18歲健保補助及國民年金補助.
記住.小孩健保補助辨好要記住要有加保單位才會生效喔.分期償還要去健保局申請喔.可以等公所申請的補助通過之後.拿公所的公文去健保局辨分期會比較快.要先去健保局辨分期也是可以.只是比較麻煩一點
18歲以下兒童及少年健保費全額補助
至小孩戶籍公所社會課申請18 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健保自付之保險費補助(至18歲全額補助)
申請人可以是小孩的爸爸或媽媽. (以最有利通過申請條件的人來提出申請) 單親家庭由監護人提出申請.(己離婚但無約定小孩監護權(或離婚但還同一戶籍).前配偶需列入計算)
準備資料有:
申請人全部全戶戶籍謄本(3個月內).須列印記事欄(包含申請人.配偶.子女.申請人之父母.及申請人同一戶籍之兄弟姐妹....兄弟姐妹不同戶籍就不用) 配偶.子女.申請人之父母不管戶籍在那 都要列入計算。已往生者申請除戶謄本(以上均在戶政事務所申請)
96/97年度所得清單.財產清單.稅籍清單(以上所有人都要申請一份.至國稅局申請)..12月15日之後全部改用97年度資料
家中人口16歲至25歲就學之學生請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家中人口有殘障手冊者請附正反面影本
家中人口有義務役兵服役中附在營証明,入監服刑者附服刑証明
(申請人之外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應檢附居留證明文件影本)
圖片參考:
http://img198.imageshack.us/img198/6678/8888f.jpg
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及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全民健康保險經濟弱勢保險對象自付保險費(各補助1/2或1/4)
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均可申請(國民年金需年滿25歲才可申請補助)
資料需附: 1:申請人、配偶、子女、雙親、同一戶籍兄弟姐妹最近3個月內之申請人全戶全部戶籍謄本及其他人戶籍謄本(帶戶口名簿也可以)( ) (配偶、子女、雙親不管有無同戶籍都要附資料) 註:如以上人口已往生者申請除戶謄本
民眾自12月1 日起,可直接到各地健保局單一窗口申辦,由健保局統一網路作業,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詢申請人所得資料,節省民眾往返國稅局申請資料時間及成本。所以只要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就可以了
已辦理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者,健保局將主動取得資料辦理後續健保費補助事宜,民眾不須重複申請,相反亦之。國民年金補助在公所申請、有勞保者只申請菸品健康捐至健保局申請
戶籍謄本(在戶政事務所申請)
所得清單、財產清單、稅籍清單(至國稅局申請)
16歲至65歲有工作能力而無工作者或收入未達基本工資者.以17280計
16-25歲在日間部就學者或義務服役者以無工作能力計(有打工收入以實際收入計)須附證明文件.如學生證影本..服役證明等.有殘障手冊者請附正反面影本或健保局重大傷病函
經認定符合補助資格者,如係以被保險人身分投保時,除補助本人外,依附其投保之眷屬均納入補助範圍。沒有依附其投保申請人之眷屬,如要補助,在另外再提出申請。如有疑問,請撥健保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30-598洽詢。
國金及健康捐健保補助分級如下:
台灣省 平均每人每月收入 <14744 補助1/2 14744~19658 補助1/4 保費
台北市 平均每人每月收入 <17655 補助1/2 17655~26483 補助1/4 保費
台北縣 平均每人每月收入 <16188 補助1/2 16188~21584 補助1/4 保費
高雄市 平均每人每月收入 <16964 補助1/2 16964~22618 補助1/4 保費
圖片參考:
http://img268.imageshack.us/img268/5769/000oz.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