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半年前, 老闆在郵件上承諾了如果做到本年6月底的話, 就可以發出花紅給我, 而決定花紅有多少則會是乎2009內的工作表現.
然而, 在5月底的時候發生了一些事情, 可以說是做得不好, 令到他認為我不應該拿取該花紅. 但是在郵件上一早已說明了花紅是按照2009年內的表現而不是2010的某段時間的表現. 那麼這可以索回該花紅嗎?
註明: 在郵件上是有清楚列明會出多少花紅, 而該花紅的數目是按照2009年內的表現.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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