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屋共同持有銀行徵信及貸款問題

2010-09-05 4:01 am
請問一下買新房屋時如果銀行對房屋可以貸款到1000萬的金額,而我們是共同持有,是一人當借款人另一人當保證人在徵信上容易過還是兩人各貸500萬容易過?在銀行徵信時這兩種方式都是一樣結果嗎?對於房屋實際價值超過貸款金額時,是否可以不用增加保證人這部分?感謝您

回答 (4)

2010-09-05 8:57 pm
✔ 最佳答案
eric ~ 您好【針對你疑慮以下給予回答】首先需更正你基本觀念購屋產權名義以二人共同持有代表產權係屬二人名下端債權明確性怎可能讓二人分別負擔500萬絕對是二人皆有1000萬房貸連帶責任、不以法條細節明講這是遊戲規則皆會以條件較優值做借款人另一人作連帶保證人方式而此就銀行授信規範徵信記錄上道理原則相同能否貸到1000萬皆需審核〝房屋價值與貸款人還款能力做評估〞各類貸款如果已提供「足額擔保」銀行基於金管會規範是不得再要求貸款人提出「共同借款人」或「連帶保證人」儘管經過鑑價房屋的價值高以「足額擔保」但為確保債權可以穩定回收減少風險 所以實務上你是要貸較高成數或你財力提供未趨穩定銀行還是會要求提徵保人 包掛可能〝職業屬性未屬優質.負債比過高.曾有卡債循環記錄〞經評估有風險要保人在所難免、也實話說別以為金管會三令五申就能扎實保障借款人一切還是要靠自己以上希望能解你疑慮
參考: 正寶代書事務所
2010-09-05 12:36 pm
共同持有的房屋,就必須1人當借款人1人當保證人,

這樣才能保障銀行債權的完整性 。

所以無法2人各貸500萬,與房屋價值是否超過貸款金額也無關。
2010-09-05 7:35 am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其實2種方式都一樣喔!!

房屋貸款一般都事先對房屋座落地.屋齡.結構等等先做鑑價

再依照借款人本身的工作性質.年資.月薪.信用狀況.負債狀況來評估的

然後再評估風險是否免提保證人,不過絕大部分銀行都會要求提供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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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5 7:28 am
房貸一定是一人為借款人而另一人為保證人
銀行審鑑房貸不僅視房子現有產值
仍需視借款人本身條件是否可承擔房貸月付金
倘若房子現有產值超過貸款金額
且只要借款人承擔的了月付金即可不須增提保人
但若違反方向無法支付月付金銀行則須增提保證人
如仍有疑問歡迎參觀我的部落格與我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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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27 00: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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