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八星期(56日) 有冇MPF?

2010-09-03 7:01 pm
實習八星期(56日) 係咪冇MPF架...?

我收唔到

回答 (2)

2010-09-18 1:21 pm
✔ 最佳答案
答: 無法給與閣下肯定的答案。因為, 閣下披露的資料太少了, 容易墮入邏輯上的陷阱。舉例, 小明是獨子, 母親是吳女士, 然而, 我們卻不能在歸納上, 稱吳女士的兒子是小明, 因為, 世界上太多姓“吳”的女士。所以, 我們只能說, 擁有身分證編號A123456(9) 的吳女士, 才是小明的母親。同樣的道理, 實習可以是學生在校內, 遵循導師指導下受訓; 實習可以是準員工, 加入企業組織時, 一個指定的訓練過程。因此, 實習有沒有MPF, 甚至是薪酬, 重點在於是否存在僱傭的關係 ?! 以下文章 (見於強積金制度的特點)的介紹, 希望可以幫到你。涵 蓋 範 圍 強 積 金 是 以 僱 傭 為 基 礎 的 退 休 保 障 制 度 。 除 部 分 獲 豁 免 人 士 ( 見 下 文 ) 外 , 不 論 你 是 僱 員 或 自 僱 人 士 , 凡 年 滿 18 歲 至 未 滿 65 歲 , 並 通 常 在 香 港 居 住 和 工 作 , 都 必 須 參 加 強 積 金 計 劃 。 在 強 積 金 制 度 下 , 僱 員 可 以 是 一 般 僱 員 , 也 可 以 是 臨 時 僱 員 。 在 僱 傭 合 約 下 連 續 受 僱 不 少 於 60 日 的 人 士 , 不 論 是 全 職 或 是 兼 職 , 均 屬 一 般 僱 員 。 從 事 飲 食 業 或 建 造 業 , 僱 主 按 日 聘 用 , 或 受 僱 期 少 於 60 日 的 人 士 , 均 屬 臨 時 僱 員 。 不 論 僱 用 期 長 短 , 飲 食 業 或 建 造 業 的 僱 主 均 須 安 排 臨 時 僱 員 參 加 強 積 金 計 劃 。下 述 類 別 的 人 士 可 獲 豁 免 參 加 強 積 金 計 劃 : >家 務 僱 員 ; >自 僱 小 販 ; >受 法 定 退 休 金 計 劃 或 公 積 金 計 劃 保 障 的 人 士 ( 如 公 務 員 及 津 貼 或 補 助 學 校 的 教 員 ) ; >獲 強 積 金 豁 免 的 職 業 退 休 計 劃 成 員 ; 受 海 外 退 休 計 劃 保 障 或 來 港 工 作 不 超 過 13 個 月 的 海 外 僱 員 ; 以 及 >駐 港 歐 洲 聯 盟 屬 下 的 歐 洲 委 員 會 辦 事 處 的 僱 員 。在 海 外 工 作 的 僱 員 的 強 積 金 安 排 現 時 不 少 由 香 港 公 司 僱 用 的 香 港 僱 員 在 內 地 生 活 及 / 或 工 作 。 根 據 《 強 積 金 條 例 》 , 強 積 金 的 涵 蓋 範 圍 只 限 於 在 香 港 或 由 香 港 僱 用 的 僱 員 。 一 般 而 言 , 香 港 居 民 受 香 港 公 司 僱 用 到 外 地 工 作 一 段 有 限 時 間 , 即 與 香 港 有 足 夠 聯 繫 , 因 此 僱 主 須 安 排 這 名 僱 員 參 加 強 積 金 計 劃 , 並 為 其 作 出 強 積 金 供 款 。 強 積 金 制 度 的 特 點 http://www.mpfa.org.hk/tc_chi/abt_mpfs/abt_mpfs_fms/abt_mpfs_fms_cov/abt_mpfs_fms_cov.html
參考: 月光光
2010-09-12 2:51 am
MPF有60日括免期-即係要第三個月先至要開始做MPF·!!!


收錄日期: 2021-04-19 23:12:0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903000051KK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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