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法院的提堂和答辯

2010-09-02 5:04 am
裁判法院的提堂和答辯有何分別?

係唔係第一次上庭叫提堂, 第二次上庭才答辯?

如係裁判法院聆訊性質係答辯, 被告人是否要在當日決定認唔認罪?

如係裁判法院答辯當日決定認罪, 會唔會移交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

控罪/性質 販運危險藥物(重量1kg),

回答 (1)

2010-09-03 12:53 am
✔ 最佳答案
1. 提堂 (mention) 即係控辯雙方 (主要係控方) 上庭向法官匯報個 case嘅進度, 例如毒品有化驗報告未; 控方估計大約幾時正式提控等等,及有無特别事情要個官處理, 例如更改被告擔保條件. 所以提堂係唔使問被告認唔認罪嘅.答辯 (Plea) 即係控方準備好哂個 case, 正式上庭控告被告. 咁法官就會問被告認唔認罪. 認罪就聽求情及判刑 (或移交上級法院聽求情及判刑), 唔認罪就擇日開波打官司 (或移交上級法院審訊).2. 唔係. 正如上述, 如果控方未準備好, 就會另訂日子再提堂. 可以提好多次堂嘅.3. 是4. 在裁判法院認罪, 會唔會移交區院或高院, 要睇吓告佢乜嘢. 裁判法院最高判刑2年監禁; 區域法院最高判刑7年監禁; 高等法院最高判刑終身監禁. 如果告佢果條罪最高刑罸少過2年, 就會喺裁判法院判刑. 如果告佢果條罪最高刑罸多過2年少過7年, 就會喺移交區域法院判刑. 如果告佢果條罪最高刑罸多過7年, 就會喺移交高等法院判刑.5. 販運危險藥物, 重要係成1kg, 唔使理係乜毒品, 判刑都起碼十幾年, 上硬高院啦!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56:5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901000051KK0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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