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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美國統治菲律賓時期,好過現在的菲律賓嗎?
A、由於美國統治菲律賓時期,採取了「政教分離、民主政治」,不同於老殖民者的新殖民主義政策,因此在菲建立以美國人為主的文官政府。
相對於菲律賓後來的獨裁專政、貪污腐敗以及政黨政治分歧,相較之下美國在統治菲律賓時期,應該好過現在的菲律賓。
Q、為何菲律賓要獨立呢?
A、1898年美西戰爭爆發後,同年12月10日《巴黎和約》西班牙正式將菲律賓割讓給美國,美國則給西班牙兩千萬美元做為賠償。
1899年,E. Aquinaldo 公布憲法,建立菲律賓共和國,並就任首任總統。這時候,美國與菲律賓正式爆發武裝衝突,後來美軍在「平定叛亂」中獲勝。
1901年3月2日,美國國會授權美國總統有結束菲律賓軍事政府的權力,美國軍事佔領區進行民選首長,美國總統任命首任菲律賓民政總督,正式開啟民政治理階段。然後,美國國會通過法案,賦予菲律賓人與美國人同等的權利法案。
1907年7月30日,美國舉辦菲律賓的議會選舉。
1916年8月29日,美國國會通過,總統簽署著名的《鍾斯法案》 (Jones Act) 。
1919年,菲律賓人民到美國國會遊說已經準備好獨立,菲律賓國會也通過相似宣言。
1934年,美國國會通過著名的《泰丁斯-麥克杜飛法案》 (Tydings-McDuffie Act) ,詳細規定菲律賓獨立步驟。菲律賓人選舉制憲代表,起草憲法草案,通過憲法草案。美國總統簽署此憲法草案。菲律賓舉行公投,批准此憲法。
1935年11月15日,成立菲律賓國協,菲律賓人獲得短暫自治,後來出現憲法修正草案,也經過上述繁複程序,最後由美國總統批准然後公投通過。
1942年1月3日,日本佔領菲律賓,麥克阿瑟和菲律賓政府 (總統、副總統) 撤出,日本的佔領,也遵照佔領法實施戒嚴與軍事管理。
1943年6月,日本實施制憲會議,研擬憲法草案,1943年10月菲律賓第二共和。此時美國國會決議延長流亡美國的菲律賓正副總統任期。
1945年美軍奪回菲律賓,太平洋戰爭結束。
1946年4月23日美國國會授權美國總統舉行菲律賓總統大選,並在1946年7月4日宣布菲律賓獨立為「菲律賓共和國」,羅哈斯(Roxas)為第一任總統。
綜觀上述,實際而論:「菲律賓獨立是由美國宣布並邀請世界各國承認菲律賓獨立而獨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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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cku.edu.tw/~cseas/report%20SEA/PHI/ph3cainina.pdf >菲律賓簡介
http://www.ncku.edu.tw/~cseas/P223.htm >菲律賓
http://www.oceantaiwan.com/society/20050130.htm
http://www.oceantaiwan.com/eyereach/200612133.htm >菲律賓獨立法案(泰丁斯 ── 麥達飛法案)
PS:以上回答與資訊提供,希望對其有助益。
圖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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