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失竊尋獲

2010-09-02 12:02 am
事情是這樣的...本人有一輛BMW於91.01.02失竊報案,98.10月警方通知尋獲(當時隊長及偵查員還親自到府通知)10月14日晚上7時也做了筆錄之後,偵查員問我車子要如何處理?我說就交由警方幫我報廢...但於11月收到一張遲繳稅單$1800.我想~算了反正警察已經幫我處理掉了這張我就去監理所繳掉.可是不繳還好..繳了卻出現一大堆罰單及稅單?但我出示警察給我的筆錄證明,她們幫我把失竊前該付的多少算出來.只是我必須拿牌照去監理所報廢才算數!因此我回頭去找當時幫我辦的偵查員...到現在都快一年了..??這位警員一直推說報廢之後會通知我...98.12月一次..99.03月一次..9906月一次..直到最近法務部及國稅局來函說我欠稅.我再打電話給這位警員,他又說這個月8月24日會統一一批報廢,8月31日即可拿到證明?今天我再去電話催拿證明文件!他就說怎麼沒寄給你?又叫我等他電話?我可以找誰跟我去理論?我是一個不會跟人家大小聲的弱女人...又怕警察惱羞成怒報復?法務部的到案時間到了!怎麼辦?實在很徬徨無助!誰來幫我?
更新1:

感謝大家幫忙,但當年報案的不是我!因為我名下有這部車我都不知道?(是我前夫和他姊姊拿我的身分證去買的)一直到警察來我家通知我車子尋獲;我才知道有這部車!所以我沒有報案失竊單.從頭到尾我都是一個被蒙在鼓裡的受害者...人太善良,錯了嗎?

回答 (3)

2010-09-02 12:06 am
✔ 最佳答案
把你的問題複製一份!寄給警政署......也寄給監理所
一切都OK了.....如果還不放心再記一份給總統府總統信箱
這個政府一部車已經丟九年了....還在抽你的稅!!!!!!!
丟臉的政府

2010-09-01 16:19:44 補充:
最好也寄一份給法務部
參考: , 我以前都是這樣做...超好的
2010-09-02 2:33 am
汽車要辦「報廢」的話,代辦人是要攜帶「車主身分證明文件的正本」才能

辦的阿!

警察人員是無權幫你代辦的阿(沒有車主的身分文件正本,就別想要辦報廢,

就算是叫馬英九總統親自去幫你辦也辦不出來)!

所以要辦報廢還是你自己走一趟監理站辦會比較快喔!
參考: 鄉公所短期進用人員+前汽車公司業務代表+已取得「職業大客車」駕駛資格+二技進修中的我
2010-09-02 12:05 am
BMW於91.01.02失竊報案...你有留報案3聯單嗎?
還有如果再推拖請早政府法律諮詢...

收錄日期: 2021-05-02 10:51:3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901000015KK04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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