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不退還按金

2010-09-01 3:38 am
本人於08年3月租住深水埗一套房, 每月租金為2600元. 去年1月開始, 由於經濟不好, 我要求業主每月減租200元. 業主答允讓我每月租金為2400元. 當時我們沒有立下新的租約, 只是口頭協議. 今個月我退租, 我要求業主計回按金給我, 他說 我沒有按金在他手, 之前減我每月200元的租金, 而家要我係按金還回給他.. 我覺得她很不合理. 她爭辯. 我們沒有立下新的租約, 只是口頭協議
請問我可以告上小額錢債處嗎?
更新1:

我們的口頭協議, 只是我們2個人知道, 沒有第3個人知道

回答 (2)

2010-09-01 3:51 am
✔ 最佳答案
小額錢債處上限為5萬元,口頭協議亦屬有效的法律理據。但問題是如何令法官相信你,另外是看大家誰有較多時間去上庭,如有第三証人最好。


GOOD LUCK
2010-09-01 8:34 pm
同業主講,住多個月先走,或者兩個月,不要交租。
你唔住鎖住間房。
業主叫人開,報警話唔見野!
記著準備好單据。


收錄日期: 2021-04-30 18:53:4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831000051KK0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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