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支出報稅事宜

2010-09-01 2:15 am
本人剛創業,在香港開設公司,但因業務性質常到台灣出差,短的兩三天,長則一兩個月,現想在台灣租一間套房方便住宿及聯絡客戶.請問租金,電話費及水電費等開支能否報公司稅?另外,有可能在台灣請一些part-time人員.其發出薪金又如何報稅(需要甚麼證明公司資金是發part-time人員薪金之用).謝謝!

回答 (1)

2010-09-01 5:17 am
✔ 最佳答案
費用扣除原則在稅務條例112章第16節。如果你能夠證明該等費用為產生應課稅收入必須就可以申報。假如你僱用兼職人員,你要與該僱員簽訂僱傭合約,而每月領取薪金記錄亦要妥善保存。有一點要留意係台灣亦有稅法及勞工法,你僱用當地人是否已經符合法例要求?你在當地租地方進行業務洽商會否要納當地稅?最好先咨詢專業人士!
僅供參考!


收錄日期: 2021-04-30 10: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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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831000051KK0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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