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要過戶給我媽65歲,(小公司負責人)
看了許多知識還是有些搞不懂
1,如果我過戶給我媽要用贈與還是買賣?哪一種划算?
(地價稅一般土地地價52496税額524.9住宅用地257483税額514.9房屋稅營業73300本税2199住家314200本税3770)
2房貸貸款480萬,2003年開始貸款,若用買賣方式要用多少錢去做買賣呢?
同樣的,如上述問題,在次年個人綜合所得稅會增加哪些稅??
其實是夫妻兩人加上又有小孩已經繳不起了,所以打算搬出去,因為某些因素,所以必須要不孝了,所以能省的不管是我或我媽都希望能幫她省下,麻煩各位了
更新1:
我媽就是不肯讓我賣,他說他要買,所以才要過戶給她,當然也就是不會幫我繳貸款或者幫我負擔 因此才想說到底哪一種比較划算 至於搬出去理由除了貸款無法負擔還有許多其他問題,所以是搬定了 根據CHI提供的網址查詢 二重埔段中興小段00010000建1261平方公尺 當年期公告現值:34000元/平方公尺.公告地價:10200元/平方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