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賭錢,離婚後可否得瞻養費?

2010-08-29 11:08 pm
一家四口本是小康之家.老婆因多次賭博輸去200多萬.
因此分房7-8年了.有著獨自的生活.
現時本性難移再去賭,更使大耳窿上門追數,本人幫她還了10萬.
亦害怕她再一次賭.使2個子受害而要求和她離婚.她亦願意.
1.現時本人有仍有物業在手(與她共名),可否不與她分?(那些物業留給孩子的,怕她賭下去.)
2.瞻養費或象徵瞻養費可否不給?(她本身亦有工作,而且孩子多年也是由我養/照顧的)
3.孩子已18以上,可否將物業過於子手上以確保安全?

回答 (1)

2010-08-30 6:09 am
✔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一下,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1.現時本人有仍有物業在手(與她共名),可否不與她分?(那些物業留給孩子的,怕她賭下去.)

答:如果物業在未完全解決業權問題的情況下(即她仍是業權人之一)跟她辦理離婚!如果她願意放棄不爭取則最好,否則祇要她要求分產,她是有這個權利的!

家事法庭的法官會考慮她多年來對家庭造成的困擾,但未必會完全拒絕她要求分產的要求!故她仍有分得資產的機會!

2.瞻養費或象徵瞻養費可否不給?(她本身亦有工作,而且孩子多年也是由我養/照顧的)

答:如上所言,贍養費會否或應否支付給她,決定權不在你的手上!要視乎法庭的判斷!

而這多年內孩子全由你照顧這點祇能提供讓法官參考,但非拒絕支付贍養費的理由!因為養育子女是你為人父的天賦責任!
而付贍養費是你跟她之間的事,不能以因你供養子女就抹煞她取得贍養費的機會!當然最終結果要交由法庭決定!

3.孩子已18以上,可否將物業過於子手上以確保安全?

答:可以!就算孩子未夠十八歲都可以(如成立信託基金持有)!其實將所有業權轉歸你一人名下已經可以!這是一個明智的選擇,而且最好盡快進行!

為的並非怕她主動要求分產,因她若要求分產便不會同意作出業權轉移的行動!她是業權人之一,如無她的同意和簽署無法作出任何改變業權的行為!

怕的是她的債權人知悉她名下有物業資產,會主動申請釘契甚至申請她破產,到時會對匿名 網友你們這個物業帶來極大的困擾!故為免夜長夢多,應盡快將她的名字在業權上移除!


cecimak 的個人意見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12:2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829000051KK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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