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民已過世那榮民的小孩算遺眷嗎

2010-08-27 2:51 am
如題~~
今天代家母去看醫生
家母有榮民遺眷的身分
有些優待~_~
那我們這些算嗎??
若是算那我們這幾個小孩要如何取得證明
另外有算到孫子嗎??
更新1:

媽媽有的意思是榮民配偶才有嗎? 那我們這些榮民的孩子就沒有喔?? 那我們這些榮民小孩不是很沒保障@@???

更新2:

榮民的小孩眞的不能算是榮民遺眷嗎?? 我們這些從沒給國家養過的人還真是不懂(我父親是榮民喔但是走的早又沒有人告訴我們應得的資訊所以才提起這類型的問題)

更新3:

而且你都有用過我們這可一毛都沒用當然家母不算~_~

回答 (2)

2010-09-06 1:17 am
✔ 最佳答案
榮民過往之後,所遺的眷屬都是榮民遺眷,你母親是家戶代表,其他的家屬就是一般的榮民遺眷.以前榮民的所有福利都歸屬於榮民遺眷家戶代表所享用.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若是有工作或是有收作或是有勞,農,漁保的保險人身份,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身份也必需改為一般榮民遺眷.而過往榮民的其他家屬,就要依照他現有的工作身份來作權益的享有.例如,文中提到的就醫,就依你目前的投保身份來作看診.如果,有小孩要申請獎助學金,如果符合資格也可以到各地區的榮民服務處去作申請.但是,這並不包括第三代.因為,這些都涉及國家的社會福利預算,人民福利就像一塊大餅,各級政府機關都希望是在自己的區塊發放,所以,輔導會及國防部在對於榮民遺眷的照顧上也因應了政策,由中央統一作資源分配.提供你作參考!!!
2010-08-27 3:14 am
媽媽有,孩子沒有,或是滿 20 未婚可以,孤家也是榮眷。
http://tw.myblog.yahoo.com/jw!ow7kuf6XERm8G3lPeYRq

2010-08-28 19:12:39 補充:
換個角度想,自己也應該要努力了,孤家從小到大幾乎都是使用國家資源,所以年滿 20 歲或已婚沒在進修者都應該自食其力。

收錄日期: 2021-04-27 0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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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826000016KK07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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