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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晶更名暨減資換發新股自9/14起開始買賣 (99/08/04 14:55:44)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5346)力晶-本公司訂定更名暨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事宜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99/06/17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99/07/06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3)減資後對淨值總金額不變,惟流通在外股數減少,以99年上半年未經會計師查核
之自結財務數字設算,相對影響每股淨值約計如下:
實收資本額(元) 流通在外股數(股) 每股淨值(元)
減資前 90,467,104,670 9,046,710,467 不適用(註)
減資後 56,089,604,900 5,608,960,490 7.07
註:99年6月24日為本公司減資基準日。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99/06/24
二、減資基準日:99/06/24
三、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於99年5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修訂公司章程,公司名稱原為力晶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並業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99年6月7日園商字第0990015619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四)本公司已發行股票內容變更事項如下:
1.公司名稱原為「力晶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股票簡稱「力晶」及股票代號「5346」未變動。
2.本次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金額暨其銷除股份條件:
(1)減少資本3,437,749,977股,每股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4,377,499,770元整。
(2)減資比率:38%。
(3)銷除股份:依減資換發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銷除股份380股(即每仟股換發620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換發基準日起5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併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辦理併股者,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減少總股份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五)本次更名暨減資換發股票日程預定如下:
(1)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99年8月27日。
(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99年8月30日至民國99年9月13日止。
(3)暫停櫃檯交易期間:自民國99年8月26日至民國99年9月13日止。
(4)更名暨減資換票基準日:民國99年9月3日。
(5)全面換發股票及新股上櫃買賣日期:民國99年9月14日。
(6)舊股票終止櫃檯買賣日期為民國99年9月14日,自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於櫃檯買賣之日起,原櫃檯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7)更名暨減資換發之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六)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1)由於本公司自本次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於換發日起持舊股票、原留印鑑、更名暨減資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通知書及集保存摺封面影本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於換發日起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買回清單等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章及更名暨減資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通知書及集保存摺封面影,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4)已送存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櫃檯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免辦理其他任何手續。
(5)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58280
(七)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四、換發股票基準日:99/09/03
五、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六、新股預計上市日:99/09/14
5.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本公司「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書」之作業內容,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備後,公告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開始換發日前另行分函通知各股東。
1.力晶更名暨減資換發新股自9/14起開始買賣
2.公司名稱原為力晶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每仟股換發620股
4.新股預計上市日:99/09/14
5.上市參考價=4.8/0.62=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