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親王雙俸和親王結婚的問題?

2010-08-24 4:53 am
最近迷上清代小說
想試問
1.何謂親王雙俸?
2.那是怎麼計算?
3.那清代親王結婚有啥程序?
4.請問康熙的第十六子允祿他的生平事蹟及個性?
更新1:

5.除了朝廷俸祿外.親王.郡王等可以有私人收入嗎<開飯館等>?

回答 (4)

2010-08-24 8:44 pm
✔ 最佳答案
1.指婚:皇室婚禮沒有議婚的過程,而由皇帝指婚代替。皇子長到15歲一般就要成婚。婚姻由皇帝在入選的秀女中指定,內務府行文欽天監選取指婚吉日,並開列幫辦婚禮的官員與命婦名單。屆時,贊禮大臣陪同選中的女子的父親穿蟒袍補褂到乾清門東階下,女子的父親面北而跪,贊禮大臣面西站立宣讀聖旨:“有旨,今以某氏女作配皇子某為福晉。”福晉父親承旨,行三跪九叩禮後退出。擇日皇子穿戴蟒袍前往福晉家見其父母,內大臣、散佚大臣、侍衛、護軍等隨行。到達大門,福晉父親著蟒服迎於門外。皇子升堂拜,福晉父親答三拜。以同樣的禮節再見福晉母親。辭行時,福晉父親送出大門外。

2010-08-24 12:02:31 補充:
2.初定:即民間的放定禮由欽天監選取吉日舉行,內容是皇帝賜給福晉家禮物、在福晉家舉行定婚宴。福晉父親穿朝服迎於大門外,儀幣陳設於正堂,賜幣陳設於階上,賜馬陳設於階前中道。受禮後,福晉父親率領子弟在中階下以東望宮闕行三跪九叩禮,福晉母親率女眷在中階下以西行六肅三跪三拜禮。內務府照例備酒宴並設樂隊。所有不當班的公侯世爵、內大臣、侍衛和二品以上的官員及命婦,當日齊集福晉家出席宴會,欽天監派官員報時。福晉父親率有頂戴的男性親屬宴於外堂,福晉親族折中有職官員與本旗的官員坐東面西,其餘來賓坐西面東。宴會由奉茶、奉果、奉酒、奉饌酌酒等程序組成,中間伶工樂隊奏樂助興。此為定婚宴。

2010-08-24 12:03:42 補充:
3.成婚。成婚禮前一天,福晉家將妝奩送到皇子宮中,其中當然包括先期皇帝所賜的儀幣,送妝奩的福晉族人由內務府設宴款待。成婚當日,皇子蟒袍補服到皇太后、皇帝、皇后前行三跪九叩禮,如果生母是妃嬪,還要到生母面前行二跪六叩禮。吉時降臨,前列儀仗,內務府總管、護軍參領分別率屬官與護軍前後導護。到皇子宮外,伺候福晉下轎,引福晉入宮。成婚的第二天早晨,皇子夫婦穿戴朝服,依次到皇太后、皇帝、皇后前行禮,皇子三跪九叩、福晉六肅三跪三拜,妃嬪所出的,還要到生母面前行禮,皇子二跪六叩、福晉四肅二跪二拜。
成婚後第九天,皇子偕福晉回門,福晉家設宴招待。在福晉家停留不會超過中午。

2010-08-24 12:31:20 補充:
愛新覺羅·胤祿(1695-1767)
清康熙帝第十六子。其初行次為第二十六。雍正元年(1723)三月,莊親王博果鐸(皇太極孫)卒而無子,奉命繼嗣為後,承襲莊親王爵位。歷官正藍旗漢軍都統、鑲白旗滿洲都統、正黃旗滿洲都統。康熙元年(1736),任總理事務大臣,兼管工部事務,食親王雙俸。二年,獎其總理事務的業績,加封一鎮國公。三年二月,攝理藩院尚書。不久,犯事奪爵,仍厚與田宅。四年十月,坐與胤礽子理親王弘皙往來“詭秘”,停雙俸,罷都統。七年,命總理樂部事。十八年正月,復授議政大臣。三十二年丁亥二月二十一日午刻卒,年七十有三,謚“恪”。一生精數學,通樂律,承父玄燁指授,參與修《數理精蘊》。

2010-08-24 12:31:32 補充:
弘皙逆案:愛新覺羅弘皙,康熙的孫子,廢太子胤礽的兒子,襲為理親王。在雍正死後暗中糾結皇親國戚,陰謀趁皇帝春狩時,奪取帝位,因而在乾隆四年時爆發著名的弘皙逆案。幸乾隆快刀斬亂麻,剝除弘皙的親王爵位,圈禁終生。然而正史中關於弘皙逆案的資料不多,只得蛛絲馬跡。後人研判,可能是皇帝認為這是家醜,雍正朝享有權位或乾隆初年享有富貴的皇親國戚多有涉案,主要的刑事案卷皆於事後一一銷毀。

2010-08-24 12:44:43 補充:
從一定的意義上說,入關後的滿族是一個全民皆有俸餉的民族,是一個基本上以俸餉為生的民族,這是其他民族所沒有的。入關以前滿族雖已建立了政權,但因其正處於酣戰之中,經濟尚處於開始發展之中,故而雖有國家政體而官兵無俸餉之製。順治元年進入北京之後始仿明朝舊制,陸續定制俸餉制度,入關後滿族的俸餉制度中分為俸、餉兩大部分。清朝爵位分為宗室爵位、異姓功臣爵位、蒙古爵位。

宗室爵位只授予愛新覺羅的子孫。分為十二等,每等若干級。十二等大致可分為超品、品級: 超品: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除了清初受封的禮親王代善、鄭親王濟爾哈朗、睿親王多爾袞、豫親王多鐸、肅親王豪格、和碩承澤親王碩塞、克勤郡王岳托,和順承郡王勒克德渾、雍正時怡賢親王、同治時恭親王、光緒時醇親王、慶親王共十二個王可以世襲罔替外,其余宗親世爵只能世襲。

清代官員俸祿非常微薄,品級最高的正一品大學士年薪不過銀一百八十兩、米一百八十斛。如此低廉的俸祿顯然不能維持官員的基本開銷,貪污之風自然蔓延。雍正、乾隆兩帝致力懲貪,推出地方官“養廉銀”和京官“恩俸”、“雙俸”制度。親王歲俸銀1萬兩,祿米1萬斛; “雙俸”制度指的是雙倍的薪俸。恩俸是指京官文職除正俸之外,以正俸數再加賞給,亦及領受雙俸。

乾隆二年,將在京大小官俸銀加倍賞給。這樣,在京的所有文職官員都給雙俸了。 養廉銀製度和恩俸制度,對消解雍乾時期整頓橫徵暴斂的弊政,保證清朝政府的稅賦收入,解決官員低俸制度帶來的矛盾和弊端,都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2010-08-24 12:57:27 補充:
清朝的俸錄對於親王來說事實上只是小菜,原則上皇帝都會另外在送給親王莊園或土地,事實上親王等於是大地主一樣,再將這些土地租給農民收取租金。清朝的時候基本上還是以農業為主的國家,也就是土地代表一切。

圈地是清朝入關以後為掠奪土地而頒布的命令。清朝入都北京後,決定強佔北京附近的土地,遂下圈地之令。順治元年十二月規定,近京各州縣漢人無主荒地和明朝皇親、太監的遺留土地,除存活的主人量口給與外,其餘全部予以圈佔。大規模地圈量佔奪漢人土地。 很多農民田地被佔,流離失所;有些漢人地主為求得政治上的庇護,還帶地投充。土地圈佔後,其大部分落入了貴族和官員之手。這也是間接造成滿漢仇恨與貧富不均的原因
參考: google大神
2014-10-23 4: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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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777。NET
2010-08-24 8:09 pm
親王俸祿一般來說絕對不夠,但親王不好直接營商,通常以入股投資的方式進行商業,同時,必須擁有固定的財源,譬如擁有田莊,可招佃收租等等

如果這樣還不夠花,則要靠他人的賄賂,最常見的方式就是要求賓客給錢"門包"
不給錢不見面,清末的恭王,慶王等都曾這樣做過
2010-08-24 7:41 pm
清制親王年支俸銀一萬兩,祿米一萬斛,從郡王以下每級減半,至輔國公為六百二十五兩。

所謂雙俸等於加倍支薪。

清初入關時有所謂圈地,八旗旗主(含皇帝)與軍頭都可以合法沒收京一帶土地作為私產,王莊(皇莊),王莊每年所得是私財(可參考紅樓夢)。原土地所有人與農民成為農奴或佃農,逃跑的農奴稱為逃人,是清初的劣政之一,清政權穩固後停止圈地,王族就不再增加收入,(皇帝還是會償賜莊園給王族)。

名義上王族不能從事商業活動與民爭利,但私下以人頭名義開店皇帝也懶得管。到清中葉以後政治腐敗,商人為攏絡掌權的王族除了送現金外也奉送乾股,王族不會經營飯館等小生意,而當時房地產也不火紅,所以多數投資錢莊、當舖、古玩店等高盈利行業。
愛新覺羅·胤祿(1695年-1767年),清朝康熙帝的第十六子。胤祿生於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六月十八,生母是王密嬪,胤祿被過繼給博果鐸(順治帝之兄碩塞的兒子),封為庄親王。雍正帝末年,與弟弟胤禮深受寵信。乾隆初年,因與弘皙交往,被解除公職。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二月廿一,胤祿病死,活了73歲。諡號恪,子10人。(這是維基百科的內容)
另可參考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179747.htm

清宗室的生老病死婚嫁都由人府掌理,每種爵位等級都有不同規定而不能違制,祥細規範本人欠學,另待高人指教。


收錄日期: 2021-05-04 11: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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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823000015KK09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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