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戶口遷入應準備哪些東西和注意哪些事項

2010-08-22 9:40 pm
戶籍在A市
人在B市工作
因長期工作上的需求
打算把戶口遷來B市工作地
在B市租屋
需要將租屋契約辦理法院公證
1找代書辦需要多少費用
2要我的契約
還是房東的那一份也要
3法院公證需要多少費用
4到戶政事務所辦戶口遷入
需不需要本人親自前往
5幾個工作天可以辦好
6是否一年需要辦一次
還是辦一次
以後就固定
不用再重辦
7需不需要先把A市的戶口辦遷出
8需不需要服務機關出具在職證明
9需不需要印章
我不放心把印章交給代書
10要不要房東的戶口名簿
我要辦獨立戶
單獨一戶
11以及還有哪些其他事項

回答 (1)

2010-08-23 3:01 am
✔ 最佳答案
許多問題的答案已經在附件中
因為您沒說明遷入地
所以我附中市北區戶政的資料-已經劃重點
各地規定差距甚微
但還是建議先詳細詢問遷入地戶政所
甚至與窗口約好辦理時間-有關他們積分所以很熱心
公證契約還要一筆費用建議用房東水電費單代替-我用過
祝您順利辦成
home → 戶籍登記須知→ 遷入登記● 申請人1. 本人(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為申請人)。 2. 戶長。 3. 受委託人。 ● 申辦期限  3個月又30日內 ● 應備證件    (證明文件須繳驗正本)1. 遷出地及遷入地戶口名簿、遷徙者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已領身分證者應備2年內拍攝彩色相片1張及規費50元換發國民身分證。 2. 在台灣地區原有戶籍人民因出境經代辦遷出登記後,應於入境後憑蓋有入境章戳之我國護照或入境證副本、戶口 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遷入單獨立戶者應另繳驗房屋所有權狀等相關證件(請參考第3項說明)辦理遷入登記。 3. 凡遷入單獨成立一戶者,應提憑下列證明文件之一辦理:
(1) 遷入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所有房屋或無償借住他人房屋者,憑房屋所有權狀或最近一期繳納完畢蓋有章戳之房屋稅單或最近6個月內之買賣契約書或其他足資證明所有權之證明文件辦理。
(2) 遷入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所租賃之房屋者,應提憑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租賃契約書;如提憑未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租賃契約書者,應同時檢附出租人之房屋所有權狀或最近一期繳納完畢蓋有章戳之房屋稅單或最近6個月內買賣契約書或其他足資證明所有權之證明文件辦理。如個案情形特殊,租賃契約書 仍應繳驗正本外,出租人所有權之證明文件得以經房屋所有權人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之影本代替。
(3) 遷入工廠、商店、寺廟、機關、學校、其他公共處所者,憑戶長或主持人或管理人之同意書辦理。
(4) 提憑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名義之房屋最近6個月內繳納水費、電費、瓦斯費收據辦理。
(5) 有居住事實無法提出上列證明文件者,得經警勤區佐警或戶政事務所人員查實後辦理。 4. 未成年子女應由父母雙方共同申請,父母單方辦理時,應同時檢附另一方之同意書。 5. 受保護管束限制居住人口辦理者,應另提憑法院核准住所遷移證明書。 6. 委託他人申請者,應另附繳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 注意事項1. 本項登記只須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即可。 2. 無居住事實而故意為不實之申請者,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

收錄日期: 2021-04-11 18:06:1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822000015KK03694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